本报讯 泰兴男子陈某不让九旬母亲进家门,任其睡在走廊上,五天五夜后,可怜的老人病饿而死。2月25日,陈某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陈某今年60岁,家住泰兴市马甸镇。去年,其89岁的母亲年老体衰,生活不能自理,经家庭会议协商,由陈某和弟弟轮流对其进行照顾,一月一轮换。去年农历七月初一,已在陈某家生活了一个月的母亲,按约定应去陈某弟弟家。不料,临行前母子俩为琐事发生了争吵,陈某让母亲以后不要进他家门了,当时老人并没有当真。农历八月初一上午,在次子家待满一个月的老人,回到陈某家,结果被陈某夫妇俩关在了门外。
八月初二早晨,在邻居家生活了一晚的老人又来到陈某家,但仍被拒之门外。最后,老人只好栖身在陈某家门前的走廊上,以花生藤做铺盖。让人无法容忍的是,陈某夫妇对睡在门外的老人不仅不闻不问,还辱骂给老人送饭的好心乡邻。八月初六晚,雷雨交加。次日上午,邻居发现老人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
陈某的不孝激起了左邻右舍的愤慨,他们将陈某夫妇的忤逆行径告到了司法机关。陈某夫妇随即被警方以遗弃罪刑事拘留,被抓后的陈某竟反问民警:“不让母亲进家门是我的家务事,怎么就犯法了?”
上月25日,泰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宣读完公诉书后,公诉人问陈某夫妇子女对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时,陈某回答“有”,并称母亲生养了自己,自己就应该为母亲养老送终。“那为何将老母拒之门外,不闻不问?”陈某停顿良久后称,主要是母亲和自己有矛盾,自己一时“气不过”才不让老母进门,没想到酿成了大错。此时,陈某夫妇均泪流满面。“你也有子女,如果他们效仿你们,怎么办?”最后法官宣判,陈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妻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陈某夫妇当庭认罪。 (胡玲 蓓佳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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