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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令人纠结的幼儿入园“积分制”

14年前 [04-12 07:34 周一]
令人纠结的幼儿入园“积分制”(2010-04-08 06:28:55)
6日上午,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尹后庆在《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上海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正随着新一轮的人口出生高峰到来趋于紧张,大量非沪籍人口涌入更增加了幼儿进入优质幼儿园的难度和压力。对非上海市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公办幼儿园,上海正酝酿实行积分制。据悉,主要的打分依据包括幼儿家长在上海居住时间长短、纳税情况、技术职称及技术等级、有无犯罪记录和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等指标,通过量化排序,优先批准积分高的非上海户籍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进入公办幼儿园。(人民日报 47日)

根据上海市教委负责人的解释,上海出台“积分制”管理非上海市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公办幼儿园,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申请进入的人很多,僧多粥少,遴选必须有一定标准,这就如进沪指标,也要实行“打分”。客观上说,相比南京一所公立幼儿园只招80人,却有800张“条子”,幼儿园要根据“条子”的分量来进行招生,家长们暗中较劲,这种公开的“打分制”,要透明得多。不然,入园就成了走后门和权势比拼。

另外,由于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本地区的公办幼儿园用的是当地纳税人的钱举办的,因此首先必须满足本地居民子女的入园需求,同时也要注意本地居民对公办幼儿园招生、发展的意见。对非上海户籍人士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实行这种管理,某种程度说,也是在平衡这种关系。打分制中的“纳税情况”,更充分说明,地方教育为当地纳税人服务的性质。

可是,这样的“积分制”,也令人纠结。这首先就与《宪法》与《教育法》赋予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抵触,《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里的教育,自然包含学前教育在内。按照幼儿家长纳税情况,不是区分财产状况吗?按照幼儿家长职业职称及技术等级,不是区分职业吗?也就是说,上海的做法虽然合理,但却不合法。

孔夫子云,“有教无类”。在笔者看来,除此之外,还有更令人纠结之处。从教育每一个人成为合格公民的教育本质出发,家庭贫困、父母有犯罪记录者,其实更需要得到教育的关注,因为教育具有社会公正调节器的作用。从现实情况看,家庭经济情况较好、父母学历高者,是有更多途径送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的,而那些家庭贫困、父母学历低者,获得的教育机会本就很少。假使公办教育抛弃他们,这些孩子就很有可能根本无法接受学前教育。

当然,这不是上海一地的纠结,而是全国发达地区和城市都面临的问题。要根本解决这一纠结问题,仅仅依靠地方的力量是很难的——从教育不均衡发展的现实推论,哪个地方解决得好,哪个地方涌入的外地户籍求学者就越多,当地政府就将承担更大的教育保障责任——途径有二,其一,从全国范围内考虑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此前,在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时,有关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建议最多,可见,这是一个全国关注的话题。其二,实行义务教育经费的省级统筹,并建立教育经费随学籍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省级统筹,可使同一省内生均培养标准一致,而经费随学籍走,则保护了流入地政府的积极性,这是解决流动儿童学前教育以及目前九年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cf47710100hkqk.html?tj=1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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