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衡水4月9日电(崔志平 张婧)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透露,该市桃城区一男子因涉嫌用铁锤将年仅十二岁的继女砸死而被判死刑。
据介绍,2008年3月,被告人刘雷和孙霞再婚后,孙霞之女孙晓晓,刘雷之女刘艳随其二人一起生活。刘雷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因此家中一切事物都有孙霞包揽。这个再组家庭并不是风平浪静,为钱和两个女儿的待遇上,刘雷与孙霞有很多分歧。2009年春节,孙霞怀孕了,这一直是刘雷的梦寐以求的,为此他非常高兴,而孙霞考虑到自己年龄偏大,已经有两个孩子,并不想再生育。在做掉孩子的问题上,刘雷嘴上勉强答应,但心里极为不满。这使刘雷的畸形心理更加的强烈,把所有怨恨归结到孙晓晓的身上,他认为她才是他们夫妻之间最大的障碍,遂产生恶意。
2009年3月12日晚18时许,被告人刘雷在单位上中班期间,在确认孙霞也在单位值班,孙晓晓一人在家后,其携带一铁锤返回家中,将孙晓晓骗出,当行至桃城区某胡同时,趁四处无人之机,用锤子猛击孙晓晓头部,致其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雷主观恶性之大,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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