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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纲要解读:建立四个制度 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4年前 [03-02 09:31 周二]
 
2010年03月01日 1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日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课题组组长董奇今天上午表示,这次纲要的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强调了制度的创新,以在未来十年真正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概括起来有四个制度。

  教育部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制工作的有关专家和司局负责同志解读有关基础教育的内容。

  有记者问道重点校、重点班的问题,董奇说,现在的重点校或者重点班的问题,特别是重点校的问题可能要分几种情况。一种情况,到今天有的重点校,不管你给不给他这种名字已经形成了。第二种情况,即使你不给他这种名字,老百姓心目中知道他还是重点校。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重点校除了正常的和其它普通学校一样的财政拨款以外,他得到了一些额外的专项经费,使得重点学校得到的财政投入经费来源的渠道多于普通学校,如果不加强研究、加强管理、加强禁止的话会进一步扩大。

  董奇表示,为在未来十年内要真正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次纲要的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强调了制度、体制、机制的创新,其中在纲要的很多部分都提到了要建立教育的监督,教育质量的评估,义务教育的监督,均衡状况的监督督导制度,这个制度概括起来应该是四个制度。

  第一个制度,要建立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在一个区域内重点校或者非重点校的存在,或者差距的扩大或缩小,都意味着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变化的状况,对这个状况要进行监测评估,因此要制定一个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准、指标体系、评估的方法,要以客观科学的数据来说明各个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程度,它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第二个制度,要建立一个科学正确的绩效政绩的考核制度,也是充分利用这种均衡发展的数据,对各级政府、党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究竟做得怎么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不均衡还是更均衡了,要把这个和对他的政绩的评估、考核结合起来,这需要相关的组织部门在干部考核评估中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升到国家的高度、政治的高度、老百姓满意的高度,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三个制度,必须建立一个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做得怎么样的公示制度,让全国老百姓、让媒体来监督。

  第四个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做得好的要大力表扬,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在今后三年、五年、七年时间内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能等十年以后看做得怎么样,而是今后每一年或者每几年进行评估,看看各地的义务均衡发展状况,我想这种制度的建设在规划很多部分,如果各位记者去看一下的话,比如体制机制的创新、保障措施都提到了这些,我想这些制度的配套执行应该是我们在未来十年内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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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hinanews.com.cn/edu/edu-zcdt/news/2010/03-01/21450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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