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13岁的雯雯(化名)体重已超过160斤,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她跳绳摔成骨折,于是将学校起诉到法院,索赔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共8.8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雯雯是海淀区一小学学生,她称,去年3月13日刮着大风,但学校仍组织学生在室外上体育课,项目为跳绳,她本体重偏胖不适宜进行这项运动,但仍在老师指示下跳了,结果摔伤,被医院诊断为左髌骨骨折伴脱位。她认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应赔偿自己的损失。
“学生受伤是因其自身体重问题,”庭审中学校表示,当天体育课游戏开始前,老师已告知学生注意安全,是雯雯自己在摇绳时绊住脚,摔伤倒地。事发后,校医立即赶到现场作出处理并送到医院,老师也多次到医院看望雯雯并给其上门补课,并为她支付了13673元医药费。事发时雯雯体重达到81.5公斤,医生诊断也是因为体重导致髌骨外移。
法院调查发现,雯雯虽然体重超标,但并非不适宜参加跳绳运动。老师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在运动过程中在旁指导,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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