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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委:幼儿园不得使用“国际”“双语”等冠名

14年前 [06-11 00:12 周五]
2010年06月10日 08:39北京青年报

  新华社电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按照要求,从2010年起,天津各区县教育局在审批幼儿园时,要正确引导幼儿园命名,不得在冠名上误导社会和家长。幼儿园名称原则上不得使用“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特色”等字样。

  这份通知还要求,幼儿园教育严禁“小学化”。禁止幼儿园以课题、实验研究为名,开展各种形式的违反幼教法规精神、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年龄特点的特长班和实验研究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社会上各类商业性活动。

  天津市教委还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将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纳入对幼儿园的年终考核、督导评估、等级评定和奖惩内容之中。对于违规办园、“小学化”现象严重、社会和家长反映较大的幼儿园,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http://edu.ifeng.com/news/detail_2010_06/10/1605783_0.shtml

  肖庆兰搜集整理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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