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刘建
走进上海的各色商场,经常能看到“全场商品买立减”等醒目的促销海报,但是,当消费者挑中某件“特价商品”准备掏钱购买时,却往往被告知“特价商品不参加促销活动”。
诸如此类的“限时抢购”、“现场抽奖”、“消费多少返购物券”广告繁多,而最后的结果大都是噱头。记者走访发现,商家为了吸引眼球、制造气氛,利用海报、告示的视觉效果打擦边球的例子比比皆是,不少顾客对此纷纷摇头,对商家缺乏诚信表示不满。
日前,由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的课题组,对上海社会诚信问题展开调查,调研结果显示:诚信作为社会行为中最重要的准则,在具体的经济和社会交往中并未得到肯定,反而成为“吃亏”的代名词。
有专家认为,这种错位认识的出现,与目前商业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唯利是图的社会风气相关,诚信缺失本身就是社会道德水平下降的标志,再加上惩处不力、管理不严,导致诚信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宣传上。因此,社会诚信建设的方式和路径亟待探索突破。
不诚信事件每天都在发生
不久前,上海市质监部门对全市20家大型超市开展了专项计量执法检查,共检查了超市的海鲜、肉类、熟食等单价较高的自包装商品1000件。经检验,这些商品的净含量合格率为68.4%,有的合格率仅在40%左右。执法人员表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超市自包装柜台计量意识不高,存在“去皮不够”或“未去皮”现象。
2009年,一则题名为《戒烟,单靠毅力行不通》的公益广告发布在上海市一些大众报刊杂志上。广告称:“梅陇中学的数学老师小徐,虽然年仅29岁,但却是个有12年烟龄的烟民了。小徐到医院的戒烟门诊求助,医生为小徐制订了一套药物治疗结合行为干预的个性化治疗方案,向小徐推荐了戒烟药物——伐尼克兰(畅沛)。服药第12周,小徐成功戒烟。”上海市工商局调查后发现,上海梅陇中学并没有姓徐的数学老师,内容应属虚构,这则广告以“公益名义”变相推销药品涉嫌违法。
上海社会诚信问题问卷调查显示,中介机构、广告行业、房地产、食品行业、餐饮服务、药品、旅游、商业零售和物业管理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市场部门,社会诚信度不理想。其中,中介和广告机构问题相当严重。这些连接消费者与市场的代理机构和中间组织、向消费者介绍产品和新的消费方式的宣传性组织,本应以诚信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准则,却成为目前消费领域和市场机制中最不能信任的部门。
上海市民浦先生对此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大大小小的不诚信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每天都能遇到,以至于他和老伴现在都不敢相信免费和低价的商品。前一阵,居委会在登记购买国家补贴的节能灯,他还以为是厂家在推销劣质产品,差一点错过了一件好事。
讲诚信吃亏不讲诚信占便宜?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司空见惯了的经历:无论到哪里买东西,只要是百元钞票,卖方商贾总会拿着你给的人民币又摸又看,或者用验钞机鉴定真伪。
但是,对于消费者的利益来说,商家就没这么认真了。今年春节期间,上海市民周小姐在一商场买了4000多元的商品,她的积分卡里应该有4000多积分。最近,她去商场兑换礼品时却发现,积分卡里只有2900多分。工作人员查询后说,可能是收银员记漏了。最后,商场为周小姐补上了积分,但周小姐心里仍不痛快,“商场有义务为我们核实积分情况,发生这种事情,难道商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调查数据显示,有44.2%的人认为,相比5年前人与人之间的诚信状况,现在的诚信水平下降了。诚实守信在相当一部分人的心目中可能是“无用的别名”,甚至有90.2%的人认为诚实守信在不同程度上会吃亏。
市民普遍认为:“说谎话反倒有好处、不讲诚信反倒占便宜,这样的恶性循环助长了社会的不诚信氛围。”
为什么市民感觉诚信的人容易吃亏?统计结果表明,唯利是图、道德水平下降和对不诚信行为惩处不力是导致社会诚信水平降低的原因。
上海市政协委员游闽键也认为,社会上之所以存在大量信用缺失现象,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和鼓励,而失信者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得到了不应得的收益。由于缺少权威的、对社会诚信有效的培植与监督机制,导致失去“诚信”的风险成本很低。
“上当次数多了,老百姓对诚信越来越不信任,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提防心理自然产生了。”游闽键说,“这就导致在危难时刻,大家都不肯伸出手来。”
在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邓伟志看来,当前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制还不健全,诚信体系建设中道德、行政和经济手段运用得还不够是一大原因。
管理部门需取信于民
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他最关心食品、药品的质量管理问题。相关部门服务于民、清正廉洁、管理有效和信息公开,是目前社会诚信建设的决定性内容。管理部门首先必须取信于民,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头等大事。
不少专家也认为,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管理部门要起到主导作用,机关工作人员首先要自律、讲诚信,并且加大监管力度。
游闽键对此表示赞同。他说,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需要监督,对机关工作人员应建立一套诚信管理体系,并写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国务院《征信管理条例》中。
“法制健全是基础。”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冯德康认为,社会诚信体系要有奖惩制度,让不讲诚信的人寸步难行,因此就要建立征信系统来收集个人的诚信信息,信息应互通、公开,并通过法律、道德、经济、行政各种途径来制约。
对于诚信体系的法制建设,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院长鲍宗豪表示,要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从制度和法规上约束失信行为,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要在制度和法规上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成本,不仅要对其予以舆论谴责,更要其付出经济上的代价,真正实现有信者昌,无信者痛。
录入 陈应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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