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通8月19日电(季渭清)8月19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90后少年强奸幼女的刑事案件,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小兵(化名)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小兵出生于1995年4月,是某初中学生,经常接触内容不健康的碟片,深中“黄毒”。今年7月6日15时许,小兵见邻居家的7岁的小女孩王某独自行走,顿生奸淫之念,将王女抱至附近玉米地里,不顾吴女反抗,强行对其实奸淫。
法院审理认为,小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小兵未满18周岁,且能自愿认罪,又系初犯,故作出以上判决。 录入 陈应俊 http://www.chinanews.com.cn/sh/2010/08-19/24786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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