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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 小学生状告父母未经其同意翻看日记侵犯隐私权(讲座材料)

14年前 [09-14 07:00 周二]

2010091105:37大河网-大河报谷武民

 

大河报鹤壁讯 昨日,淇县人民法院铁西法庭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原告,年仅11岁、上小学五年级的李某,要告父母未经其同意翻看他的日记,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法官一番探究,了解了个中原因。原来,孩子的父母经营了一家砂石厂,李某是独子,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近来,砂石厂的生意红火,父母对李某的关心程度明显不足。最近一次小考,李某的成绩下降了十几名,家长向班主任了解情况,班主任说李某上课精力不集中,常与同学说话,对其学习成绩下降的真正原因并不知道。

夫妻俩回家后,趁儿子上补习班,偷偷打开了儿子带锁的日记本,发现他竟然与同班女生在谈恋爱。暴怒之下,夫妻俩把李某从补习班里叫出来教训了一顿。事后,他们也很后悔,向孩子认错,不料倔强的小家伙不理不睬,要到法院状告父母。

法官了解案情后,询问小原告是如何知道隐私权的,李某理直气壮地说:我在网上看到的,日记是我的个人隐私,谁偷看谁就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面对这场特殊纠纷,法官说,孩子虽是未成年人,但也有其个人的隐私,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但父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了解孩子的隐私,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不算侵权的。

法官针对隐私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小原告和他的父母进行了详细解释,又对小原告在学校不认真学习、父母采取不适当的教育方式,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这起孩子告父母侵权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录入     陈应俊 

http://news.qq.com/a/20100911/000292.htm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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