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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 青年被劫不报经劝入伙

14年前 [12-26 09:33 周日]

18岁男青年被抢劫不报警 经劫匪劝说加入团伙

2010年12月24日02:13南方报业网   卫学军
 
      被抢劫后竟然反过来帮助劫匪一起作案,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而是因为被抢后自己身无分文,想抢钱吃饭。今年4月,东莞市樟木头镇就有这样一单案件发生。最终,这对由抢劫者与被抢者演化而来的抢劫盟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两年半。

被劫后加入团伙

今年4月14日凌晨1点钟,因为闲得发慌,无业游民甘甜(化名)在樟木头镇新政府广场借着路灯看报纸。甘甜1992年出生,是湖北天门人,在莞无正当职业,也无家可归。就在甘甜投入看报纸的时候,突然脖子上多了一把刀,还被人按在地上,眼部被人拍了一砖头(经鉴定为轻微伤)。

甘甜马上意识到,他遇到了抢劫。带刀的抢劫者叫宋明(化名),拍砖的叫丁心(化名),1988年出生,湖北竹溪人。丁心把甘甜全身搜了个遍,发现除了5元没有别的,气呼呼的二人带钱离开了广场。

由于收获太小,丁心和宋明有些不甘心,一分钟后又回到广场。当时甘甜还没回过神,便遇上了刚抢了自己的人。见广场没有其他人,丁心就跟甘甜聊了起来,问他是哪里人,结果发现两人是老乡。丁知道甘一分钱都没有,便建议其跟着他一起抢劫。甘甜想到明天都没饭吃了,觉得建议不错,就同意加入。

刚抢到手即被抓

随后,3人离开广场,一起寻找作案目标。凌晨2点左右,3人逛到樟木头镇华城家私广场附近,发现有一男子独行。宋明便上前去,将刀架在独行男子脖子上,并将他按倒在地,丁心和甘甜则上去搜身,搜得诺基亚7210手机(价值约人民币700元)及一个钱包,内有人民币约180元。

拿到手机和钱后,3人一起将独行男拳打脚踢一顿(经鉴定为轻微伤),乘出租车逃离。可才到樟木头镇观音山路段时,他们便被接报的公安追上,宋明伺机逃跑,丁心和甘甜被抓获,并缴获100元人民币。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丁心作案两宗,涉案金额885元;甘甜作案一宗,涉案金额880元,作案时未满18周岁,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丁心获刑5年,罚金3000元;甘甜获刑两年半,罚金1000元。

 

          录入     陈应俊

 

     http://news.qq.com/a/20101224/001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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