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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讲:以人格力量影响子女

17年前 [03-09 10:06 周五]

以人格力量影响子女
在我们身上,通常显示或蕴含着一种人格力量,有智慧力量、道德力量、
意志力量等等。它们有机而和谐的统一,构成人的健康完美的人格,对他人
与社会产生影响。在家庭中,父母的人格力量,则对子女的成长产生影响。

何以见得?我们可以用实际生活中的事例来说明它。请听两个中学生的
陈述:

我上初中二年级时,好奇心使我想尝尝抽烟的滋味,我学会了抽烟。一
天,妈妈发现了我的裤兜里有烟丝,爸妈与我长谈。但真正使我震动的是,
为了教育我,抽了二十多年烟的爸爸,郑重宣布从此戒烟。爸爸说,‘我搞
写作,烟已成了离不开的东西。现在发现你吸烟,我想,我有责任,要求你
不吸烟,我却离不开烟,这怎么行?我决心戒烟。咱们俩互相监督吧’。十
余年过去了,父亲再没抽过一只烟,我也断了烟。我佩服父亲的毅力,我要
以他为榜样。

另一名中学生也谈到抽烟的事,却是另一种天地。他说,我爸爸吸烟一
支接一支,从早到晚不断火,还尽抽好烟。我给他提意见,让他戒烟,他虽
然答应了,仍是烟不离口。他明着抽,我偷着抽,我今年14岁,就有3年烟
龄了。

以上两例,是从家长对待戒烟问题,反映出家长的行为习惯、意志力量
对子女的不同影响。父母的坚强意志、健康人格,使子女“震动”、“敬佩”,
引导他们向上;父母说话不算数、人格不够健康,则使子女丧气、失望,从


而产生退坡或沉沦。

当然,父母的人格力量,不单是一个戒烟问题,它的内容广泛而丰富。
包括父母的政治、思想、道德、性格、气质、智慧、能力、意志等诸多因素,
归总起来才是人格的完善和完美。

为此,做父母的要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有理想、有志气、正确
看待人生和社会的人。顺境时能守其操,逆境时不失其节,发扬中华民族的
“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优良传统。以先进英雄人物林
则徐、鲁迅、江姐、雷锋、焦裕禄、周恩来等为自己的行为楷模。

在子女面前,父母要有值得敬重的人品。不能有形象委琐、占小便宜、
损人利己的行为表现。不能疏于工作或专业而勤于嬉乐。也不能一见困难就
退缩不前,一遇挫折就自卑自馁。要想到,子女在注视着自己,要以卢梭说
过的话告诫自己:“不要在教天真无邪的孩子分辨善恶的时候,自己就充当
了引诱的魔鬼”。

然而重要的是,父母要在平时不懈地锻炼、磨砺自己。时时、日日、月
月、岁岁对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为举止、处世态度做严格的省察。象周恩来
同志在《我的修养要则》中要求自己的那样,“适当的发扬自己的长处,具
体的纠正自己的短处”,长善救失,使自己具备以高品味的人格影响和教育
后代的好条件。只有这样做了,父母在家庭教育的耕耘中,才是播撒良种的
人。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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