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背景】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长期以来,对孩子的教育过多地依赖于单一的学校教育,忽视了家长教育素质的提高和教育观念的提升。为帮助这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2008年新疆克拉玛依市启动了“中小学和谐家庭教育工程”,并正式成立了“克拉玛依市和谐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具体措施】
(一)家庭教育成为政府行为。克拉玛依市政府成立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为家庭教育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行保障,赋予了市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行政职能,使得家庭教育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行为。
(二)搭建专业化平台及工作队伍。克拉玛依市为家庭教育搭建两个网络:由“克拉玛依市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各区家庭教育研究指导办公室—各校(园)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构成的三级家庭教育组织网络和由“校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年级家庭指导委员会—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构成的校(园)三级家庭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同时,投入500多万元专项资金,全面实施中小学和谐家庭教育工程,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家庭教育顾问队伍、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心理咨询师队伍、班主任队伍等。
(三)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克拉玛依市确定了落地式、公益性、平民化的服务理念和原则,通过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渠道,建立了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素养的有效途径,把有效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方法传递给家长。
(四)督导部门督导考评。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制定了《克拉玛依市家庭教育指导站考核细则》,建立家庭教育考评考核、评比表彰等多项制度,采取网上评比与自评互评相结合的指导站考核,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新一轮校长目标考核。
【实施效果】
克拉玛依市“和谐家庭教育工程”实施四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教育部关工委的高度评价:克拉玛依不仅很好地解决了家庭教育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更建立了家庭教育的长效发展机制,为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
http://edu.qq.com/a/20121012/0004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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