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班集体的主人
——让孩子成为集体中的积极分子
我们曾在家长中做过调查:愿意不愿意孩子在班上当小干部,支持不支持孩子多为班集体做事情。大多数家长的态度是积极的;一小部分家长不愿意孩子在班上当干部、多做事情;还有一部分家长的态度是,当干部为集体做事情都可以,但不能耽误自己的学习,不能傻干。有一位小女孩在座谈会上说:“星期六,我组织我们小队的同学自带工具去班上大扫除,妈妈叫住我,对我说:‘你干嘛这么积极?干活悠着点。’”爱女之心可以理解,但指导思想有问题。
我们应该想一想,孩子生活、学习在班集体中,与集体是什么关系?是融合在集体中做集体的主人,还是只做一个“随行”成员呢?有些家长的想法比较简单,孩子在班上,无非上课、开会、做值日,好好上课,参加开会,按要求做值日就行了,关键是学习要好,对集体积极不积极无所谓。实际上并不如此简单,一个人在集体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会关心集体的目标、纪律、风气,会产生集体荣誉感或耻辱感。在集体中的每一个时刻,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反映,这是客观规律。一个人对集体的投入程度,与他的身心发展密切相关,在集体中,只顾自己的游离状态是非常难受的。
让我们学习马克思的一段名言:“只有在集体中,个性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这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人的发展离不开交往,离不开集体,集体是人全面发展的最有利的环境。一个人总是属于大大小小的集体的,割开个体与集体的联系,人就像离开水的鱼,不能生存,再谈不上发展。谁与集体的融合度高,谁是集体的真正主义,谁就会得到最好的发展。因此,让孩子成为集体中的积极分子,既有利于集体的发展,也有利于孩子的进步。
首先,家长要真正关心孩子所在的集体。经常了解班集体的情况,跟孩子一起讨论班上的各种问题,有时候还需要跟班主任老师交换意见。班上有些活动邀请家长参加,家长一定要做积极分子,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最好以书面的形式表明自己的想法、态度。凡是学校、班级召开家长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应按时到场,认真听报告,需要发言时积极发言。有时候,班集体开展活动,需要家长在人力、物力上给以支持,家长应尽力。家长的这些做法会使孩子感到“我们家与班集体心连心”。
其次,家长应支持孩子当班干部或承担一定的集体责任。职务不论大小,责任不论轻重,都对培养孩子的主人公精神有好处,而且能培养孩子的多种能力。有的孩子不是干部,连个小组长也不是,可以让孩子主动找老师,请求安排一项力所能及的任务。在完成任务过程中,孩子会有积极的情绪体验。实在没有合适职务的,应鼓励孩子在每次班队活动中做积极分子,完成自己的任务——发言、表演、布置会场、准备东西——不做看客。
再次,家长应注意了解孩子在班上的处境,特别是孩子的情绪反应,及时给以指导。孩子在班上的处境总有有利的时候和不利的时候,或者因为人际关系问题,或者因为活动角色问题,或者因为表扬批评问题,或者因为学习成绩问题,都会带来处境变化,情况变化。孩子年龄小,主观色彩浓,家长要了解情况,帮助孩子做出客观的分析、判断,既看到有利因素,也看到不利因素,指导孩子胜不骄、败不馁,学会控制自己,发展有利处境,扭转不利处境。
家长应该明白,集体主义与合理的个人利益并不矛盾,集体主义思想使人更好地发展,而个人主义却与集体主义对立,不关心集体的人,个人也难以健康发展。让孩子成为班集体的真正主人。 (王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