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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学"做人"7

17年前 [05-16 15:09 周三]
让孩子从小知法、守法、用法
——家庭不能忽视法制教育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

  “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还不采取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手段的话,它们就发芽滋长,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以致永远也把它们拔不掉了。”

  这是一段极具警示性又符合实际的话。让我们分析一个事实:

  南方一座有近600万人口的城市,1991年分4批判处了172名罪犯死刑,其中18-25岁的年轻罪犯115名,占被处死人数的66.9%。为什么这么多的年轻人走上了断头台?调查研究说明,他们违法犯罪均起于少年时期,30.5%曾是少年犯,61.5%少年时犯有前科,基本都有劣迹,从小就有不好表现。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有多方面原因,家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分析,这些孩子的不良家庭影响是:一、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管教无方,法制教育更谈不上;二、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在115名孩子中,独生子和老小占77.4%,家长溺爱至极,使孩子从小为所欲为;三、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四、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

  另一方面,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

  令人痛心的事实告诉我们,孩子从小就缺少法制教育,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而法制教育需要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进行。家长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提高自身和孩子的法律意识,要认真学习法律常识。我国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法制不健全造成的不良社会现象在逐渐减少,每一个公民都应成为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利益的人。建议家长买一两本有关法律的书放在家里,经常翻阅,大有好处。最好能联系社会生活实际,经常议论一些法律问题,有利于全家人形成法律意识。

  第二,对孩子不要溺爱、不要放任。溺爱、放任会造成孩子惟我独尊,不懂规矩,甚至为所欲为的行为习惯。时间长了,必定养成恶习,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干出违法乱纪的事情来,到那时后悔就晚了。建议家长在对孩子加强管教的时候,举一些实际例子说明从小放任自己必然走向歧途,让孩子懂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

  第三,丰富家庭健康的文化生活。家庭文化生活贫乏,难以满足孩子的精神需要,孩子往往到外边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聚群游荡,误入不良团伙;打架斗殴,期负弱小;劫钱玩乐,赌博酿酒;看“黄”传“黄”,造成性乱……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家长要充分意识到,孩子除了学习任务外,还有多种需要:亲情、友谊、娱乐、审美等等,为了孩子健康成长,也为了家庭幸福,应该努力丰富家庭的文化生活,追求高品味的生活质量,摒弃那种只重物质轻精神,只顾挣钱轻文化,只管学习轻品德的错误做法。

  第四,重视初中孩子的青春期教育。许多地区工读学校和少管所的资料说明,青少年走上歧途,性错误是一个普遍性因素。男女孩子在青春萌动期,由于无知、好奇,加上自控能力弱,很容易在两性问题上犯错误。何况,当前大众传媒和社会生活中的不良诱因又很多,不重视青春期教育是不行的。家长应转变“难以启齿”的传统观念对孩子进行教育。应了解学校青春期教育的内容、步骤,积极配合,把基本生理知识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审美教育结合起来。父亲多教育儿子,母亲多教育女儿,有的内容父母可以共同教育。

  第五,注意孩子言行中的不良苗头,防患于未然。平时多观察孩子的表现,如果发现了不良苗头,及时谈心,了解情况,采取教育措施,预防孩子走上邪路。哪些现象值得注意呢?学习成绩突然大幅度下降,无心向学;情绪反常,烦躁、闹脾气或沉默寡言、忧心忡忡;花钱很多很随便,来路不明;经常有不熟识的人来找,不按时回家;对异性特别感兴趣,偷偷看黄色书刊、录像;经常把刀子、棍棒带在身上等行为。家长不要忘了观察孩子,要做有心人。当然,也不可随便怀疑孩子,要多动脑,慢开口。

  第六,教育孩子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的大众传媒中,经常报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的案例,这是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的活教材。应该跟孩子一起看、听、讨论,树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如果亲戚、朋友或自家有的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鼓励受害人积极行动,寻求法律的保护与支持。这个过程对孩子的教育最直接,也最有效。 (王宝祥)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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