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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学陈鹤琴的十七条教学原则

14年前 [07-18 23:17 周日]

重学陈鹤琴的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
 
       陈鹤琴提出了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

      方法论是:“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

      十七条教学原则是: 

      (1)凡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  

     (2)凡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 

     (3)你要儿童怎样做,你应当教儿童怎样学;

   (4)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

   (5)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

   (6)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

   (7)比较教学法;

   (8)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

   (9)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

   (10)替代教学法;

   (11)注意环境,利用环境;

   (12)分组学习,共同研究;

   (13)教学游戏化;

   (14)教学故事化;

   (15)教师教教师;

   (16)儿童教儿童;

   (17)精密观察。

     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突出了以儿童为学习主体的思想及一个“活”字,一个“做”字,使儿童处于主动学习的地位,体现了陈鹤琴先生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对照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反观我们的家长和老师教育行为,明白了一个道理,所谓的学生厌学、逃学,所谓的“差生”,都是我们老师和家长联手打造的!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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