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学陈鹤琴的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
陈鹤琴提出了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
方法论是:“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
十七条教学原则是:
(1)凡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
(2)凡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
(3)你要儿童怎样做,你应当教儿童怎样学;
(4)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
(5)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
(6)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
(7)比较教学法;
(8)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
(9)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
(10)替代教学法;
(11)注意环境,利用环境;
(12)分组学习,共同研究;
(13)教学游戏化;
(14)教学故事化;
(15)教师教教师;
(16)儿童教儿童;
(17)精密观察。
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突出了以儿童为学习主体的思想及一个“活”字,一个“做”字,使儿童处于主动学习的地位,体现了陈鹤琴先生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对照方法论和十七条教学原则,反观我们的家长和老师教育行为,明白了一个道理,所谓的学生厌学、逃学,所谓的“差生”,都是我们老师和家长联手打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