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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女子深山教书供男友读研 分手刀刺男方致其死亡

14年前 [03-04 07:30 周四]

2010年03月03日08:44  来源:《广州日报》

 分手后讨要工资卡引发血案

  痴情女怨杀前男友

       昨日,重庆女子庞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市中院开审。

  闹市街头突发血案



  14时许,一名背部冒血、身高1.8米的男青年突然从路口一招待所冲出。身后,一名身高约1.55米的青年女子手持水果刀追赶,并朝其连刺两刀。

  男青年跑出约20米后倒地不起,女子随后用手机拨打120、110。

  急救车很快赶到,将男青年送医,民警则将女子带走。

  虽经全力抢救,男青年还是因失血过多死亡。法医鉴定,死因为锐器刺破心脏。

  深山教书供男友读研

  遇害男青年范明(化名)是辽宁营口人,生前在汉工作。凶手庞某是重庆人,两人曾是相恋5年的情侣。

  2004年,在重庆某大学读大一的庞某认识网友范明,两人一见钟情。2008年10月,庞某大学毕业,范明则继续读研三。

  庞某选择了涪陵一山区小学教书,月工资千元左右。尽管条件艰苦,为让男友安心读研,庞某将工资卡交给男友,让其需要用钱就取,存折则留在自己手上。

  不能生育黯然分手

  2009年4月,范明突然提出分手。面对庞某的苦苦追问,范明道出缘由:因庞某不能生育,家人强烈反对两人继续交往。

  此后,范明到武汉上班,庞某辞职赴济南学医。

  分手后,范明未将工资卡还给庞某,庞某仍抱着复合的期望。

  在济南上学时,庞某接到原单位电话,称学校来了名新老师,希望她将工资存折和银行卡寄回,供新老师使用。

  庞某打电话要范明换卡遭拒,范明还扬言:“你敢来武汉,我就拿刀子来见你。”

  打印存折明细后,庞某发现,自两人分手后,范明共用去其3800余元。此前,范明也花掉2000余元,这些是她上班后的大部分收入。

  范明与新女友交往后,有时还会就两人的矛盾向庞某倾诉。庞某知道范明把自己的钱花在别的女人身上,内心产生强烈恨意。

  庭审焦点:伤害还是杀人

  去年11月8日,庞某用假身份证登记,入住汉口火车站旁一家招待所,并叫范明来还卡。

  14时许,范明进入招待所大厅,打电话叫庞某下来。见面后,两人情绪激动,范明将工资卡扔在大厅沙发上,扭头就走。

  庞某见范明如此薄情,忍不住拔出从济南带来的水果刀,朝范明背后刺去。

  昨日庭上,庞某辩称其没有杀死范明的念头,只是想出一口气,案件应定性为故意伤害。其辩护人称,庞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具从轻情节。

  公诉人称,庞某在范明没有对其构成威胁情况下,连刺3刀致其死亡,主观上构成故意杀人。她用假身份证登记,说明已做好行凶准备,建议判处庞某死刑。

  法庭将择期宣判。(李锐

 http://edu.people.com.cn/GB/11061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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