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7月21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汪佳)因为怀疑邻居偷了自家的一只鸡,引发口角,最后竟用锄头打死了邻居夫妇。今天下午,被告人周先富犯故意杀人罪,被浙江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赔偿被害人亲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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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富现年63岁,江山峡口镇人。今年3月29日下午6点左右,周先富发现家中少了一只鸡,怀疑是邻居周某和徐某夫妇所偷,遂在自己门口谩骂。邻居周某听到后追打周先富,周先富跑到他人家中躲避。过了不久,周先富回到家中,周某和徐某夫妇随后赶至,要求周先富道歉。
双方发生争执,周先富拿起靠在墙角的锄头朝周某头部击打了一下,周某随即倒地。徐某见丈夫倒地,急忙去拉,也被周先富一锄头打在头顶,瘫倒在地。周先富见二人倒地,没有停手,反而连续用锄头朝倒在地上的二被害人头部猛击数下。随后,周先富逃离家中,给江山城里的儿子打电话说自己家出了命案。
次日凌晨,周先富在儿子的陪同下前往江山城中派出所投案。后经鉴定,周某徐某夫妇系头部被钝器所击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先富因生活琐事纠纷竟持锄头连续击打他人头部,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周先富虽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造成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录入 陈应俊 http://www.chinanews.com.cn/fz/2010/07-21/24171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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