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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不必为失去而难过

12年前 [08-15 23:20 周三]
 不必为“失去”而难过,因为世间之物本来就是去住无常。我们所能做、所应做的只是在“得到”时珍惜它。
  
  有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可以弥补,另有一些却永远都无法挽回。
  
  有一个故事,说有个小伙子,在他小时候的一天,发现门前那堵墙上有一个闪光点,在阳光下耀耀生辉,艳丽无比。
  
  从此,朝思暮想,流连仰望。终于有一天,渐渐长高的小伙子决定爬上去看个仔细,百年危墙,高不可攀。
  
  近了,近了。最后,那只颤抖的手一把抓住了它。原来是一支破牙刷。他好失望,心情沮丧得很。
  
  事物的转换总是这样,小伙子在此之前,拥有一份好心情;一旦得到了那柄牙刷时,却又失去了昔日的那份特好的心情
  
  这正如佛经上所说的,“失就是得,得就是失。”
  
  得与失在我们心中,真是只有一线之隔,我们意以为得,就是得意;意以为失,就是失意,所以颜回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也能得意在其中。秦王统一六国,兼并天下,也能失意于其间。大约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所得既多,便是增加,也不觉得欣喜,稍有所失,便惶惶恐恐;所失既多,就是再失,也不感到痛苦,稍有所获,便十分快乐。如此说来,得意何尝不是失意之由,失意又何尝不是得意之果呢
  

  《孔子家语》里记载:有一天楚王出游,遗失了他的弓,下面的人要找,楚王说:“不必了,我掉的弓,我的臣民会捡到,反正都是楚国人得到,又何必去找呢?”孔子听到这件事,感慨地说:“可惜楚王的心还是不够大啊!为什么不讲人掉了弓,自然有人捡得,又何必计较是不是楚国人呢?”“人遗弓,人得之”应该是对得失最豁达的看法了。就常情而言,人们在得到一些利益的时候,大都喜不自胜,得意之色溢于言表;而在失去一些利益的时候,自然会沮丧懊恼,心中愤愤不平,失意之色流露于外。但是对于那些志趣高雅的人来说,他们在生活中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并不把个人的得失记在心上。他们面对得失心平气和、冷静以待。

当我们在得与失之间徘徊的时候,只要还有抉择的权利,那么,我们就应当以自己的心灵是否能得到安宁为原则。只要我们能在得失之间做出明智的选择,那么,我们的人生就不会被世俗所淹没。
  
  正确认识得失,得到了也可能失去,无论你得到了什么,都不妨时常这样提醒自己。这样,得到了的时候就会倍加珍惜,失去的时候也不至于无所适从。

(转)http://www.rs66.com/a/1/87/bubiweishiquernanguo_82520_2.html


本博客转自中华家庭教育网,原文地址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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