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华家庭教育网博客使用说明
12年前 [09-07 10:43 周五]中华家庭教育网博客使用说明
于俊卿
新网改版后为我们的老师和新老学员带来了诸多不适应,关于如何注册、如何进入视频课的学习等,我已经跟大家介绍过,今天再给大家介绍如何发博文、发图片、以及上传视频等。
在发博客前,首先把将要发出的博文写在记事本上,然后“登录”进入自己的博客主页,点击右上方的“发博客”就会出现发博客的页面。
1、标题和短标题
标题要求:标题要用心编辑,既要吸引人,又不可太短或者过长,长度尽量不要超过系统设定好的标题线,如图:

2、博客正文
版面及文字要求:将事先写在记事本上的博文复制粘贴到待发博文框中,每段开头要空两格,段落要清晰;字体大小颜色可从此图标识中调节,一般正文字体选用“宋体”,大小可用“14PX或16PX”即可,标题可相对再大一点,字的颜色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审美观而定,总之视觉上要让人舒服,才会让读者产生“爱读”的感觉。
3、添加附件
点击此图片所示的前面按钮可以添加文本或者压缩文件,后面的按钮可以添加Excel表格。
另外,还可以在博客添加表情和地图等,只要点击相应的按钮后,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4、高级链接
如果想在博客中添加链接地址,可以点击此按钮,点击前面链接按钮粘贴要链接的地址,确定即可。后面是断开链接按钮。这样就可以在阅读此博文中,点开链接地址,阅读新的文章。
确认标题和短标题输入正确及正文整齐美观后,标签栏要输入博文中的关键词,并且根据内容确认分类,这是网站要求的必有选项。另外可以有自己的博客分类,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自己的博文,以后查找方便。同时,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置博客密码,或者置顶博文和个人推荐博文等。
6、博客提交
以上几项内容完成后,就该发表博客了。假若期间暂时有事情处理,可点击“保存博客”,等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后,再到“草稿箱”找到未发出的博文,继续操作处理。如果没有需要修改的文字和内容,就可以点击“发表博客”提交。博客发表后,博客框中会出现如图所示:,说明博客发表成功。点击“查看博客”,便可看到刚发出的博文。
二、如何从本网站转发博客
如果想转载本网站其他博客中的博文,登录本博客后会看到其他博客中博文的下面有“转发到我的博客”字样,点击此按钮后就会变成“转发成功”,此时本篇博客已经成功转发到自己的博客中,点击“转发成功”就会进入自己的博客,看到刚刚转发的博文。
刚刚转发的博文在标题前自动加上“转”,博文下面自动注明出处来源,这样可保护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转载后从自己博客左侧的“最新博客”不显示,在博客列表中是显示的,并且分类和原博客相同。
三、如何转发视频?
转发视频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用HTML代码转发;二是插入FLASH代码 转发。
1、转发土豆网视频:打开土豆网的视频地址,点击“贴到博客或BBS”,就会出现如图界面
如果是用HTML代码转发,就复制HTML代码,然后点击我们博客框中的 标识;如果用FLASH代码转发,就复制FLASH代码,然后回到博客框点击
,就会出现此界面
粘贴FLASH代码,然后确定,检查标题、短标题、标签、分类等都填写后,输入校验码,点击“发表博客”提交。
2、转发56网视频:打开56网的视频地址,点击

3、从优酷网中转发视频:打开优酷网的视频地址,点击“分享”


4、从酷6网中转发视频:打开酷6网的视频地址,点击





四、如何转发PDF文件?
从百度中转载PDF 文件,可以用HTML代码转发,打开百度PDF文件地址,点击文件上右上角的“分享”,直接复制代码地址,点击我们博客框中的
标示,然后点击“发表博客”提交即可。
五、如何在博客中发图片?
在博客中添加图片,点击图标,就会出现如图所示的界面,
第一步点击“本地上传”,第二步点击“浏览”,从电脑硬盘的图片文件夹中找到要上传的图片,打开后,再点击“确定”即可。
六、如何发图集?
点击博客上方的“发图集”再点击此标识
七、如何上传附件?
点击待发博客框下方如图中的“浏览”,从电脑硬盘文件夹中找到要上传的压缩文件,打开即可上传博客中,提交”发布博客后,会出现此标标识
,使用者点击下载即可。
相关链接:
如何在中华家庭教育网注册博客:http://www.zhjtjyw.com/kcms/blog/vblog?u_id=265&b_id=174659如何进入视频课程学习:http://www.zhjtjyw.com/kcms/blog/vblog?u_id=265&b_id=174662
如何保证顺畅的视听视频课程:http://www.zhjtjyw.com/kcms/blog/vblog?u_id=265&b_id=174652使用火狐浏览器如何清理电脑:http://www.zhjtjyw.com/kcms/blog/vblog?u_id=265&b_id=174810
本博客转自中华家庭教育网,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