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2012年伦敦夏季奥运会女子4X200米自由泳接力赛金牌的美国游泳运动员米西•富兰克林(Missy Franklin)、达娜•沃尔默(Dana Vollmer)、阿利森•施密特(Allison Schmitt)和香农•弗里兰(Shannon Vreeland)在赛后庆祝胜利。
本文原刊登在8月21日的美国国务院博客《外交随笔》(DipNote)上。转载不受版权限制。
伦敦奥运会证明妇女和女孩大有可为 作者:美国全球妇女问题无任所大使梅兰妮·弗维尔(Melanne Verveer) 已经有许多人谈到,伦敦奥运会堪称女子奥运会,将以此为人们留下最深刻的记忆。这不仅是因为体操运动员盖比·道格拉斯(Gabby Douglas)、游泳运动员米西·富兰克林(Missy Franklin)和女子七项全能选手杰西卡·恩尼斯(Jessica Ennis)的个人表现,而且还因为参加这届伦敦奥运会的妇女集体取得的成绩。 有关的统计数据令人震惊:美国队赢得的三分之二金牌及所有奖牌的一半以上归功于美国女子运动员,况且女子有资格参加的奖牌项目还比男子少30项!不仅美国妇女走上领奖台的人数占优势,来自中国和俄罗斯(奖牌总数少于美国,分别居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女运动员同样比她们的男性运动员拿到更多的奖牌。 所有参赛运动员中44%为女性;除三个国家外,每一个参赛国家的代表队中都有女运动员。以往这些妇女绝大多数甚至从来没有接近颁奖仪式的机会。阿富汗队的唯一女性塔米纳·科希斯塔尼(Tahmina Kohistani)在参加100米短跑的32名妇女中名列第31。但是,她能够在伦敦参赛本身就是胜利。她克服了各种巨大的障碍,顶住了那些认为女性不应该参加奥运会比赛的人散布的流言蜚语。科希斯塔尼凭着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头戴代表本国的红、绿、黑三色头巾在奥林匹克体育场上展示了个人最好的风采。我希望更多的阿富汗妇女追随她的脚步。她是一种鼓舞的力量、一位真正的奥运人。长跑运动员哈比巴·吉里比(Habiba Ghribi)等女运动员也是如此。吉里比是第一位获得奥运会奖牌的突尼斯妇女,在3000米障碍赛中获得银牌。然而令人沮丧的是,她回国后,有些人不仅不认为全国应该为她获胜感到自豪和表示庆祝,相反还指责她在比赛中穿的服装。 我毫不怀疑,美国妇女 – 也许特别是那些作为足球、篮球、水球、排球运动队成员赢得奖牌的妇女 – 她们的成功可以一直追溯到国会40年前通过的《教育法第九条修正案》(Title IX)。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确保妇女和女孩有平等的机会参加学校运动队。即使对那些运动生涯可能是在校外得到发展的妇女,例如体操运动员等,《教育法第九条修正案》当然也保障所有项目的女运动员更容易和在更能够得到接受的情况下追求高层次的训练。 美国现在是全世界妇女和女孩参加体育运动比率最高的国家。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知道体育运动可以成为加强妇女领导才能和促进妇女自主权的重要工具。这就是为什么在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Rodham Clinton)领导下,国务院采取全球性努力并调动所有的外交工具,将体育作为促进世界各地妇女和女孩自主权的一种手段。 在伦敦,我们看到,当妇女得到平等的机会发挥她们最大的天赋潜能时,她们能够为国家的荣誉和成就作出贡献。妇女在伦敦的体育竞赛中证明了自己,但可以设想,她们如果获得同等的权利和机会,不仅参与体育运动,而且参与社会各个领域 – 工商业、政府、教育 – 的活动时,她们可以代表自己的国家取得更大的成就。《世界经济论坛》(The World Economic Forum)发现,凡妇女和男子享有的平等权利更接近的国家,其经济竞争力远远高于那些妇女很少或没有机会获得医疗、教育、竞选公职和市场的国家。设想一下,如果妇女在每一个领域内的潜力最终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可以在经济和科技发展、全球健康、民主治理等方面取得什么样的进展。 奥运会的事例只是冰山一角。我希望全世界通过这个事例认识到,妇女们只要能得到机会,不仅可以为自己,而且可以为自己的国家和全世界作出多大的贡献。 http://iipdigital.usembassy.gov/st/chinese/article/2012/08/20120823135067.html#ixzz24RPXqGQ9#tc_qz_original=622008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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