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自由”的科学教育法专题讲座
主讲:孙瑞雪老师
科学的教育精神是:爱和自由 规则和平等
一、关于爱:0~6岁,孩子获得不了爱,就会耗尽一生寻找爱!
爱是安全感、是自信心的基础,获得了爱,就能在情感的满足中将生命的全部精力投入到心智的发展中,投入到建构一个成熟、完善的人格状态中。
爱是生命力、是幸福感,是爱的能力的来源,在人生之初自然地爱与被爱,就能以饱满积极的情感体验去建构一生的心理优势。
这种对爱的需求,最关键的阶段在0~6岁,错过了这个阶段,我们便会耗尽一生寻找爱。
为人父母者无不爱自己的孩子,但爱是有条件的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爱与溺爱的区别是什么?该如何去爱?我们还需从头学起!
二、关于自由: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总希望他和别人一样,于是,平庸就产生了。
你的孩子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喜欢表现,他喜欢在一旁观察,但你希望他更活泼、更大胆,于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消失了;
你的孩子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安静听话,他喜欢上跳下窜到处探索,但你希望他更加谨慎有礼,于是一个天才的科学家消失了……
人类生命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他的独特性,孩子将顺从自然的法则去实现自我成长、自我创造,自然地成长为那个独一无二的自己,享受自己独一无二的生命。而成人唯一可做的就是给孩子自由,而不是将他变成你希望的那个人。
三、关于规则:不是孩子不懂得遵守规则,关键是,你为孩子建立的规则到底是什么?
规则不是教条,更不是为了方便成人对孩子的“管理”而生出的权力。
规则为人而立,真正的规则是从人性的根基上奠定起来的,是一生都需要遵守而不需要改换的。当孩子生活环境中的全体人都遵守着规则,孩子就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就能够生活在不超越底线的自由状态中,生活在和谐与秩序中,而这样的孩子将是规则的保护者和创造者。
对规则的共同遵守,于人类社会来说,意味着对每个个体自由的最大保障,而对教育来说,清晰准确的规则,帮助孩子建立界限,意味着对儿童自由和独立成长的最大保障。
四、关于平等:若我们希望孩子的一生都在平等中渡过,只需让他的童年生活在平等中。
平等是规则存在的价值,也是潜能自由发挥的保证。
我们不能保证孩子的一生都享受平等的生活,但我们可以为他的童年提供一个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若一个人在建构自我的阶段生活在没有权威、没有说教的环境中,那么我们至少保障了这个人在未来的生活中享受精神和人格的平等。
当环境中充满爱,拥有自由,建立了人性而清晰的规则,生活其间,平等的心理、精神与生活便自然地呈现出来,自尊、自爱、自信、自律、自主、自强的人格特征也随即自然呈现出来。
五、关于敏感期:让我们透过儿童古怪的举动了解他内在成长的秘密,唯一的方法就是捕捉儿童敏感期。
你的孩子好象老也吃不够,抓住什么都往嘴里放;
你的孩子总玩水,浑身上下都湿透,就连冬天也不闲着;
你的孩子似乎很无聊,拿起东西就扔掉,刚拣回来又扔掉;
你的孩子更奇怪,没事儿就往头上套个桶……
如果你知道,所有这些行为都是孩子各种不同敏感期的正常表现,如果你知道,儿童心智的成长就是建立在这一个接一个的敏感期上的,你还会苦恼么?
观察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敏感期现象,是唯一一个让我们能够透过表象了解孩子内在发展的途径。
“爱和自由、规则和平等”
是创造一个自信、自立、自尊、睿智、高贵的人的基本条件。
“爱和自由、规则和平等”
是创造文明与和谐社会的教育基础和教育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