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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尊重学生求学的后悔权

11年前 [10-20 14:41 周日]

      依照我们的思维模式,人只能节节高升,最坏也是平级换岗,才不至于产生失落感。一旦从“凤凰”变成“土鸡”,即便多少人觉得相对满足,周边的人反倒觉得不那么自然了。于是,尊重他人选择的自由和选择权的意识被抛到九霄云外,剩下的只是批评和讽刺。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这个话,想必大家都熟悉。没有后悔药,表明后悔药稀缺。对于有后悔药的事情,倘若你真的“品尝”,遭人议论的可能性照样大。

  辽宁今年高考状元刘丁宁选择离开香港大学回本溪复读,觉得到北京大学中文系可能更适合自己对学业的追求。对此,网上议论颇多。

  选择去香港读书高校放弃在内地高校读书,对于许多内地考生而言,颇为时髦。刘丁宁被香港大学录取,并去报到,再选择退学回老家复读,只为考北大,出乎绝大多数人的意外,并不奇怪。有人觉得刘丁宁太傻,有人怀疑他高分低能。这样的批评,可以理解。毕竟,青春有限,光阴宝贵,选择复读,未必是最明智的选择。不过,从权利的角度说,退学何尝不是一种公民权利,我们为何就不能尊重考生的求学后悔权,给他一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呢?

  人对世界的认识,有个迂回的过程,无法一次达到目的。面对失误,有人选择接受无奈的尴尬,有人选择走出尴尬,即以逃避的方式回到原点,重新开始。刘丁宁就属于后一种情况。其实,类似的权利,在内地大学早已实习多年,比如,校内转专业,就是弥补新生报考大学填写志愿时的盲目性。只是转专业被视作大学管理制度,并未被看作新生的后悔权。当然,即便被视作后悔权,舆论也未必会引发关注,更不会招致批评甚至是冷嘲热讽包括怀疑人家的能力,相反肯定会高于批评。不幸的是,此次的后悔主角不是校内平级调换专业,不是人往高处走的被名校挖走,而是从“洋气”变作“土气”。依照我们的思维模式,人只能节节高升,最坏也是平级换岗,才不至于产生失落感。一旦从“凤凰”变成“土鸡”,即便多少人觉得相对满足,周边的人反倒觉得不那么自然了。于是,尊重他人选择的自由和选择权的意识被抛到九霄云外,剩下的只是批评和讽刺。这种习惯,只不过因为港大的国际地位可能暂时领先于北大,变得更为明显罢了。如果被哈佛录取的学生退学,回来复读,可能舆论反响更大。

  其实,许多时候,后悔权利的行使,何尝不需要一定的勇气呢。古时,人们的婚姻可能没有后悔的机会,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代社会,权利意识成为普遍的社会意识,成为文明的标志。只是权利更多在自己身上最喜欢,也最能找到理由。至于他人的权利,则不愿意那么宽容,因为迁就自己容易,迁就他人太难。所以,后悔权的表达和行使,就比较困难了。

  有人说,放弃和坚持都是一种勇气。这句话颇有道理。坚持是后悔的对立面,往往被看作美德,受到赞美。至于后悔,远没有坚持这么幸运了。希望通过刘丁宁的复读,让我们认识到“后悔权”是一项非常正常的权利,需要给予尊重,而不是批评和讽刺,包括零议论,也是一种不错的尊重她的做法。当然,希望后悔权的选择者刘丁宁也自信一点,不因外界的议论而放弃对梦想的追求。(作者系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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