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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透视重庆“女孩摔婴”案件背后家庭教育的偏差

10年前 [12-09 09:22 周一]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312/016c84a7-6d68-4e2f-85c6-cb3624d44e1f.shtml

 前言:
我先表达一个观点,对于网络上用“摔婴”作为这个案件的标题,我不敢苟同,从电梯录像以及事后警方的调查看,女孩“摔打”一岁婴儿更准确些。但是为了表述的简练,我还是延用了“女孩摔婴”这一说法。

(看看法制网的报道,就知道记者们是怎么发挥想象力了!)


    近日,重庆长寿区一十岁女孩摔打一名一岁婴儿,致其从25楼坠落造成重伤的事件,引起广泛的关注。
我观看了相关媒体的报道以及一些录像。大致得出事件的概要:

    11月25日16时许,区公安局接到辖区一小区的保安报警,称该小区一男婴从25楼坠落。

    经查,当天16时10分,该小区25楼住户李某(女,10岁,长寿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放学回家至小区2栋2单元电梯时,遇受害人原原(男,1岁)与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电梯时,将原原抱起。电梯门随即关上,把奶奶隔挡在外。电梯的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电梯里对受害人进行了殴打。

    警方表示,根据李某的陈述,她将原原从电梯抱回25楼家中,在客厅沙发上对原原实施殴打,又将原原抱至阳台栏杆上逗玩,随后原原从阳台栏杆上坠落。

    原原奶奶看到电梯直接运行至25楼停下,遂赶上25楼寻找,遇到李某从家中走出。奶奶向李某询问原原下落,李某谎称原原已被他人抱走,还和奶奶一同乘电梯下楼寻找。

    下楼后,原原奶奶到小区保安处查看视频监控,李某绕至原原坠落处,找到了灌木丛中的原原。她把原原挪至七八米远的小道上,然后自行返回家中。(摘自新华网)

    “无故摔打”,“抛出电梯”,“一岁男婴”,“25楼坠落”,“事后说谎”,“破坏现场”,“淡定离开”这些词语一旦和一个未成年的“十岁女孩”联系上,是一个具有多大视觉冲击力的新闻事件。
    很多人在谴责这个女孩,有人已经开始曝光女孩的家庭,女孩的家人也开始逃离(据报载12月2日,女孩随母亲工作调动转至新疆就读), 所有这些都是自媒体时代带来的必然结果,我们无可厚非,但各方均应遵守道德与法律规范。

    鉴于当事人是未成年人,警方未给予刑事立案。这个做法,也引起一些专家的非议,例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此案不应不了了之,应作为严重刑事案件认真调查。
玫瑾说:“调查不以处罚为主要目的,它仍然是一个很严重的刑事案件,至少调查应该有一个公布的结果。”

    事件的后续工作警方正在继续调查与处置中,作为门外汉,我们无法对警方的做法说三道四,但是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话说。
    从警方公布的整个事件过程看,我们在质疑一个10岁女孩为何能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事情? 女孩的暴力倾向是怎么形成的?在女孩的10年的成长过程,父母给予的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又是如何?

    在女孩的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女孩这种做法事先并未发现异常,平时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这个说法如果属实,只能说明这是个糊涂的父亲,当然这个说法更可能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

    从电梯录像看,女孩先是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抱起婴儿车中的男婴(这里要提醒推婴儿车父母和奶奶们,请随时把婴儿车至于身前。)要具备多从容的心理,才敢做到抱起陌生的婴儿就像顺手攫取商店中的玩具一样自然?此后在电梯中的踢打、甚至把婴儿当成包裹一样扔出电梯,这个是女孩暴力倾向的集中体现。是什么原因造成小女孩对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下此毒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女孩的暴力倾向很可能来源于暴力的家庭教育以及偏差的家庭生活。凤凰网报道中,记者事后通过采访邻居,发现家长经常打骂女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女孩扭曲心理的来源。

    做错事之后,正常人的表现,即便是成人,也会自责,羞愧,如果是未成人还会哭泣。但是,面对原原奶奶的询问,女孩的第一反应是谎称“原原被人抱走了”,在假装陪奶奶下楼寻找的时候,甚至“把原原挪至七八米远的小道上”,其“破坏现场”的做法还是一种回避。女孩的行为完全颠覆了人们对10岁孩童的看法,纯真、可爱、有爱心、有礼貌,这个基本的行为品质在女孩的身上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几乎成人化的“老练行为”。

    据
中华少女救助和成长中心相关研究表明,8至12岁是一个女孩个性发展的关键期,这个时期最容易出现问题女孩和针对女孩的校园案件,像早恋、网瘾、校园暴力,性侵案件等。家长积极的干预和引导,有助于女孩顺利走好关键期。可惜的是,“摔婴”女孩在这个关键期,家庭教育严重偏差。

    我有一个大胆推测,猜测女孩的家庭生活:
    父母从事企业的高强度工作,对孩子从小疏于管教,经常把孩子一个人扔在家“自我成长”,自认为是训练孩子的“自立能力”。
    父母将工作凌驾在家庭之上,经常满足孩子的各种需求,不管合理与否。
    父母对孩子学习生活中不良的表现会表现出不满和厌恶,但是处理方法比较简单粗暴,有经常打骂孩子的行为。
    孩子可以随意支配父母的财物,无需通过允许。
    孩子从小就习惯了说谎、习惯了推卸责任。
    孩子没有较为广泛的交往群,很少参加社区和班级的集体活动,即便参加了也可能是习惯指挥他人。
    孩子有强烈的自我中心,对同伴有暴力倾向,没有得到及时的干预和引导。

    事件的发展中有一个细节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女孩摔婴事件发生后一周,母亲被单位“调往”新疆,女孩随往。在网友质疑女孩外公是女孩父母所在企业厂长时,企业出面辟谣说“女孩外公并非厂长”,只是一个退休了20年的处级干部。不管这个事件是否掺杂了权力干预的成分在内,就母亲在风口浪尖上的“逃避行为”而言,同样看出不负责任的母亲必然养出不负责任的孩子。保护孩子是人之天性,但是不能借用“爱的名义”让孩子从小回避责任。一个有担当的母亲这时候,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就孩子的“暴力行为”向公众致歉。因为,这已经不是一起单纯的两个家庭的事儿了,这个事件折射出太多的社会问题。

    孩子的学校生活是什么样的状态?在现有报道中,这方面的信息较少。
    当然,学校为了避嫌,这时候保持缄默是最好的选择,但是随着事件的深入调查,我想,会还原这个女孩更全面的形象,以及解析10岁女孩“摔婴”行为产生的背景。
    女孩的学校生活会不会表现出完全迥异的状态呢?这个可能并非不存在。也许这个女孩在学校是一个乖巧、学习成绩好,甚至是一个班干部。即便是这样,也不能排除女孩摔婴的心理异常行为。至少,“乖巧”是哪个层面的“乖”和“巧”,“学习成绩好”仅限于学业成绩而已,与心理无关,与品质并无直接关联。如果是这样,我将非常遗憾地看到一个教育评价偏差的学校教育,以及家校沟通的缺位和偏差。

    中华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顾晓鸣先生,多年来致力于推进家庭教育专业化,他提出鲜明的家庭教育十大理念,其中“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没有优良的家庭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家庭教育的核心是育人”等观点对我们所有家长和教育工作者都深有启发。

    随着“女孩摔婴”事件的深度披露,孩子的教育问题相信会引起更多人的重视。我希望人们不要仅仅把目光关注于这个个案,而是要从这个个案中去寻找和发现这个“摔婴案件”的背后,有多少家庭教育的偏差,还有多少儿童正在错误的家庭教育中偏离了其正确成长的轨道。整个社会应该如何构建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机制,其中就包括完善儿童各个敏感期成长的引导和干预措施。

    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家长任重道远。所有的人都应在置身其中!







本博客转自中华家庭教育网,原文地址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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