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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心灵成长的六个定律

10年前 [06-22 21:58 周日]
 

      定律一:生命的动力是成为自己,自己对自己的事有选择权。如果我们被选择,被决定,就不会有自我价值感,就没有为自己活过。

 定律二:我们天然就有一个精神胚胎,不是白纸随意塑造。如果精神胚胎被压制 ,就会出现各种问题。

    定律三: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胜于一切 。不平衡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最容易伤人 。童年的关系模式会成为我们内在的关系模式。

    定律四:投射与认同,一个人怎么对待别人,其实是这个人的内心的反映,是他的内心关系向外的展现,这就是投射。如果你的内在关系模式恰好和施与投射的人相同,那么你就极有可能接受了这种投射,这就是认同。如果你的关系模式和他的关系模式不同,就不会接受,这就是不认同。

    第五定律:主动伤害自己,就不怕被伤害了,这个可怕的自我实现的预言来自于内在关系的对话。幸与不幸,是我们在内在关系模式的引导下主动完成的。

    我们再来研究这五个定律:定律四,投射与认同关系中,我们被投射中了,是因为我们内在关系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本身认可这样的关系模式,所以被投射中了。

    定律五,主动伤害自己,就不怕被伤害了,这个可怕的自我实现的预言来自于内在关系的对话。这个定律说明了伤害自己也是因为内在的关系模式。

    由定律四和五我们验证了定律三,那就是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胜于一切,就是你的内在的关系模式胜于一切,这种关系模式一般形成于6岁之前。

    怎样才能形成健康的内在关系模式呢?那就看定律一和定律二:让自己成为自己,自己有选择权,孩子有自己的精神胚胎,不要压制孩子天然的精神胚胎,换句话说,就是给孩子一定的自由,一定的空间,允许他们做最好的自己。

    我们研究了定律一到五,那么一个人的关系模式从小就形成了,难道不可以改变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就是第六个定律,也是最后一个定律:

    定律六:答案,在你自己心中。

    大家都知道性格决定命运,性格就是心理学上的人格,既内在关系模式,所以说,所谓的命运,不在别处,就在你心中, 由此,你改变了你内在的关系模式,也就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命运。


本博客转自中华家庭教育网,原文地址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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