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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父母一定要尽早告诉女孩的五件事

10年前 [07-11 07:29 周五]

    父母一定要尽早告诉女孩的五件事

 

   

    近两年,网络、电视媒体不断有强奸、性侵、猥亵等案件曝光,受害的都是柔弱的女性,最让人痛心的是未成年的女孩受到侵害,给受害人的身心带来难以补救的危害。今天,在网上又看到一则云南官员性侵4岁幼儿的案件,更让人对这些色狼痛恨不已,痛恨之余,我们提醒女孩的父母一定要从小教育女孩学会自我保护。

    女孩子的父母一定要在孩子开始能听懂道理的时候对孩子进行性保护教育,最迟也要在十岁前进行。告诉女孩子,从现在开始她不要让任何异性抚摸她,即使父亲也不可以,这要父母首先接受并认同这个观点。同时告诉孩子,一旦有异性在她不愿意的情况下抚摸她,就要第一时间逃离那个地方并马上告诉父母。一旦发生孩子受到性骚扰,让孩子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父母,父母会保护她,也不会责怪她,同时要教给孩子具体的保护自己的方法:

  不要随便一个人和异性单独相处

  不要轻易将自己的女孩托福异性照看,绝对不可以让一个正在发育阶段的女孩与异性单独相处。不要轻易的去家里有哥哥在家,或者父亲在家的同学家。更不能轻易的去男同学家。走在路上不要和任何陌生男人搭话。尽量避免自己一个人行走,最好找同伴一起走。

  不要轻易的跟任何男人走

  国外多伦多95%的性犯罪,都是亲人,朋友,同学,或者是父母的同事等熟人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小孩子,听到此人是父母的同事,而且还见过,就很容易跟人走。这要提醒孩子,千万不要。实在万不得已不能接孩子要首先和老师联系,告诉老师你将派一个什么人去帮助接孩子,最好是女性。

  当遇到有异性抚摸孩子的脸或四肢时,要马上离开,并及时告诉家长

  不要认为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告诉孩子这非常重要。要让孩子学会对异性的抚摸表示反感和拒绝的方法。

  一旦发生危险,不建议孩子去用生命抵

  一旦发生危险,不建议孩子去用生命抵抗,毕竟孩子弱小,抵抗不过身强力壮的大人。这个时候,告诉孩子她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尽量不要让孩子在受到肉体伤害的同时,再受到来自家长的精神摧残。因为对于孩子来说,她们可能并不懂性伤害在精神上的意义,很多时候都是社会舆论和家长造成的。她们能够感受最强烈的就是肉体伤害。只要她能够保住生命,其他一切都不重要。如果你不拼只有死路一条,到那个时候,那就是玩儿命也要拼,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活下来。

  正确引导孩子的青春萌动,对待“早恋”的孩子,要疏不要堵

  在青春期的孩子很容易因为性激素开始在体内蓄积,而有了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的萌动和好奇。这也是很容易发生女孩子受伤害的原因。因此家长在孩子还没有开始早恋的时候,就要对孩子进行疏导教育。在18岁以前,女性生殖系统还没有发育完全,因此过早的发生性关系会导致很多妇科疾病,对她今后的生活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另外就是怀孕、堕胎的问题。

  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为了避免自己的孩子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既然学校不能承担这个教育,那么我们做父母的必须承担起教育自己的孩子如何学会保护自己的方法。因此所有的家里有女孩子的父母应该从孩子有接受能力开始,不断的教育孩子拥有保护自己的意识。现在的孩子都发育得很早,如果你的孩子9岁就来月经了,那么你就应该意识到必须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了,因为女孩子来月经就证明开始具备生育能力了。也意味着如果大人不注意教育孩子,那么孩子就拥有了发生性关系的可能,后果也就不用我说了。很多大人总觉得这个年龄的孩子还什么都不懂,是不是说了孩子也不明白。你放心,现在的孩子都比我们想象的早熟。通过网络,电视,她们可能懂得比你都多。因此不要用自己的想法去想孩子。去主动和孩子谈这个问题,让孩子在朦朦胧胧的时候,就有这个自我保护的意识,那么一旦发生情况,她们也知道应该怎么做。

 

付:云南大关县官员强行掳4岁幼女至家中性侵被批捕

http://roll.sohu.com/20130915/n386594914.shtml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8月24日,一名4岁幼女被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玉驰强行掳至家中性侵。

  笔者从该县人保局获悉,郭玉驰已于3个月前被调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大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一位工作人员9月6日透露,郭玉驰在案发第二天即被停职处理,8月29日,大关县委正式发布了免职通知。目前,郭玉驰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网帖是受害幼女小玉(化名)的母亲刘馨(化名)请人代发的。刘馨告诉笔者,她在离县政府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店铺,丈夫在外地打工,小玉由她一人照料。

  刘馨说,8月24日晚上事发时她在店里洗碗,小玉此间两次被人试图抱走。第一次,小玉哭着进屋对她说“有人抱我”。刘馨当时认为,既然小玉回来了,抱她的人肯定也走了,“我就对小玉说,以后如果有人抱你,你就叫我。”

  后来,小玉走到了店门口。“不到一分钟,她就不见了。”刘馨称,那时大约是21时15分。

  一位邻居事后告诉刘馨,第一次时,是他看到有人要抱走小玉,对方见有人发觉,才把小玉放了回来。

  当天晚上下起了大雨。刘馨在附近的街道逢人便问:“有没有看到一个人抱着小孩”,但答复都是没有。无奈之下,她报了警。

  这时,隔壁一位开店的邻居告诉刘馨,小玉被抱走之前曾与她家的女孩一起玩耍,当时,一名男子坐在店门口逗她们玩。“邻居看到那个人喝酒了,就把她家女孩叫回店里。但没有把我家小孩叫走。”

  刘馨说:“邻居告诉我,那个人叫郭玉驰,住在县扶贫办,建议我直接去扶贫办找。”

  县扶贫办距离刘馨的店铺并不远。她喊起了小玉的名字,随后听到哭着喊妈妈的声音。“一听到女儿的声音,我心里面就有点希望了。”刘馨回忆。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刘馨有些震惊:女儿哭着从楼梯间走出来,没有穿外裤。“那种难过我不知道怎么说。”刘馨哽咽着说。

  刘馨称,自己本想去找邻居所说的“郭玉驰”理论,但因为之前听说他可能喝了点酒,担心其酒后打人,便带女儿先回去了。

  回到店里之后没多久,翠华镇派出所的警察也赶到了她的店铺。

  将小玉托给邻居照看之后,刘馨与警察一起回到了县扶贫办。刘馨称,由于当晚下雨,警察根据小孩的脚印找到了一个房间。

  “我们看到了那个人,上身没穿衣服,只穿了白色的内裤。”刘馨说,见到这名男子之后,她当即向警察表示:“小玉不见前的十多分钟,我看见他经过我的店门口”。不过,对方否认见过刘馨家的小孩。

  刘馨回忆,那名男子当时没有被警察带走,一位警察告诉她,对方不肯说自己的名字。

  23时许,小玉的姑姑王红(化名)接到了刘馨的电话。王红说,一听到小玉出事,她就与丈夫一起赶往派出所。没多久,那名男子也被带到了。

  在派出所,公安人员为小玉作了检查。之后,警察询问了母女二人。刘馨回忆:“当时小玉说,有一个"疯子"把她抱到他家,抱到他床上。”

  8月25日2时左右,在公安人员的陪同下,刘馨带小玉去大关县人民医院作了妇科检查。医院随后出具了一份证明,称“处女膜完整,阴道擦伤有充血”。

  7时,刘馨收到了一份《立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为强奸案侦查”。告知书的落款单位是“大关县公安局”。

  8月29日下午,县公安局请刘馨和小玉去指认犯罪嫌疑人,指认之前,警察告诉刘馨已确认对方叫郭玉驰。随后,小玉在7人当中指认出了郭玉驰。

  大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人员9月6日透露,8月25日,根据公安机关反馈的情况,郭玉驰被停职处理;29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郭玉驰被免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9月6日晚,新华网发布消息称,8月25日,大关县公安局对郭玉驰(1963年出生)刑事拘留;28日,大关县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尽管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但对于这个4岁的女孩而言,这次意外带来的阴影显而易见。王红告诉笔者,小玉目前仍继续在幼儿园读中班,但现在不再那么喜欢去外面玩了,“原先,她是个很外向的孩子。”

  对于女儿近期的变化,刘馨有些担心。她说,最近女儿晚上有时睡着了会突然哭醒,就像做噩梦一样,“希望孩子能健康些,最好以后不要记得这件事情。”

  目前,百名女记者发起的“女童保护”公益项目正在云南进行宣讲,其中有涉及女童自我保护措施的内容,比如,家长应当告诉孩子,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能随便让人触摸,不要单独和成年男子待在封闭的房间内等。

  “另外,有资料显示,可能对孩子构成性侵害的人很多时候并不是陌生人,通常是孩子熟悉信任以及尊敬的人。作为家长应该知道这一点,并提醒孩子。”“女童保护”公益项目的发起人之一、京华时报记者孙雪梅说,幼童是最容易被性侵的群体,现在女童被性侵的案例越来越多,并且呈现低龄化趋势,为保障女童健康成长,社会和政府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实习生 成婧

   

 


本博客转自中华家庭教育网,原文地址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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