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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浅谈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与预防

10年前 [10-02 21:25 周四]

  少年犯罪越显突出,已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其犯罪特征明显:如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团伙犯罪增多,集团化趋势明显、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突出,从犯罪手段来看,高科技犯罪初见端倪,智能化、成人化犯罪凸现等等。因此,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并采取一定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使青少年健康成长,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青少年犯罪指的是从14岁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这已被国际社会列为吸毒和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在我国,青少年犯罪在社会转型期剧增。据有关资料统计,50年代我国青少年犯罪仅占刑事犯罪总数的20%以下,而当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并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面对这一严峻问题,社会应当积极研究青少年犯罪这一社会现象,从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这也将为目前的青少年教育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在我国各种犯罪案例中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并且其犯罪现象呈现以下几种明显的特征:

        1、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情节恶劣。据统计,2003年,25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以平均14.18%的速度逐年上升。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几乎已经涉及整个犯罪领域,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特别是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新型犯罪。其中重、特大案件比例逐年上升,居高不下。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类重大刑事案件中,每1000件此类案件至少有30件是青少年所为。其作案手段非常凶残,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突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极少顾及后果。

        2、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明显低龄化。特别是14至16岁的青少年在全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据调查,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较以前平均提前了2-3岁,2002年上半年,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达到80%以上,上升了大约120%,14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上升了大约280%.

        3、团伙犯罪增多,集团化趋势明显。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团伙数量越来越多,据有关资料统计,团伙犯罪在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占据大约60%以上的比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些青少年犯罪团伙以一定的方式和社会联系为纽带结成,以成年犯为主少年犯参与,少则3-5人,多则20余人,进行抢劫、强奸、盗窃等团伙犯罪活动。

        4、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突出。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变化的复杂时期,此时生理发育趋于成熟,精力旺盛,但缺乏社会经验,并且普遍存在很强的逆反心理,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有时往往在外界的影响和刺激下,会突发犯罪,并且不计后果。从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和诱因来看,犯罪的突发性和盲目性有所增大。一些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十分简单,相当数量的青少年犯罪常常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因琐事吵嘴或小事纠纷,有的甚至是看不惯别人的行为就实施加害行为,从而导致犯罪。

        5、从犯罪手段来看,高科技犯罪初见端倪,智能化、成人化犯罪凸现。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的逐步普及,利用高科技或以高科技产品为对象的青少年犯罪现象在一些地方日益增多。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或不良文化,有的制造病毒破坏他人的网络系统,有的非法攻击和入侵国防尖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青少年犯罪增加了5倍。未成年人参与的劫持人质、非法拘禁和持枪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不断出现;与以前未成年人犯罪突发性、偶发性强的特点相比,当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作案经过精心策划,有充分准备,在作案手段上日趋成人化、智能化,有的案件作案手段非常残忍,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

        6、从犯罪身份来看,离异家庭、贫穷家庭的子女居多。一般说来,他们文化程度偏低,贪图享受,法律意识不强,在实施作案时常缺乏明确的动机和目的,表现出很大的盲目性。

        二、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是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有史以来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新旧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复杂过程中,社会内部蕴藏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竞争加剧,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滋长,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1、青少年自身因素。主观约束力差,分辨是非善恶、抵制外界不良影响、避免冲动冒险的能力差。青少年阅历浅,缺乏社会经验,对许多社会现象和问题的认识带有表面性和片面性,世界观和人生观还没有成型,很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日常管理中可以看出,犯罪青少年大多数狂妄无知没有健康向上的生活目标和正确的思想道德。贪图财物不劳而获的金钱观和不健康的心理是诱发他们犯罪的主观因素。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状态主要有:一是虚荣心理。互相攀比,盲目追求高消费和物质享受。当他们通过正常的途径得不到满足时,便铤而走险,敲诈、偷盗、抢劫。某校97级学生许某便是典型案例;平时吃饭店、进游戏厅、看录像,追求享受,当家里给的钱花完的时候,便在校外偷盗自行车十余辆,以四五十元的低价卖出,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私欲,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好胜心理。自傲、争强好胜、易冲动,稍有刺激便感情用事,不计后果。如某校98级学生徐某,平时就好胜、易冲动,为此老师曾多次找其谈话,但该同学一直没有引起重视,终于在今年3月,因在宿舍向同学索要开水喝,对方不给,便感觉在别的同学面前丢了面子,对那位同学拳打脚踢,造成重伤,也使自己受到了校纪处分。如果走向社会,那就很难想象其后果。三是好奇心理。青少年接触社会时间短,对很多问题尚未认识,如学生中的男女同学关系过密问题,很多学生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友情、什么是爱情,只是凭着青春期朦胧的模糊认识,伴随着社会上黄色文化的影响,使青少年学生怀着对异性极大的好奇心,发生了有悖于道德准则的事情,致使悔恨终生。如山东某乡镇三个初二男生由于好奇心理轮奸一个同年级的女学生,事情发生后三个男学生吓得相继跑回家,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恶劣行为已构成犯罪。

        2、家庭教育方法失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都是一尘不染的生命个体。然而,由于大人们的肆无忌惮的活动造成了孩子心理的畸形成长。我国从20年前逐渐步入一个独生子女的社会,孩子们没有兄弟以及姐妹交流,父母的言行举止成为他们人生的主要参照。最先为人师的父母,在教给孩子文明礼貌以及勤劳勇敢的同时,往往不自觉地灌输虚伪、勾心斗角、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潜在意识。望子成龙和盼女成凤是每一个父母的愿望。在现实资源有限,低分淘汰在所难免的情势下,家长的高压使孩子的心理渐渐扭曲、变态、自暴自弃、逆向反应,甚至轻生、杀人等现象屡屡发生。婚姻失败以及家庭失和对孩子的成长伤害最大。目前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较多,缺少健全家庭的呵护,造成孩子性格变异、心理畸形,从而使得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走向犯罪的道路。

        3、学校教育不完善。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起着定向的重要作用。学校教育中的一些缺点和不足往往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学生的思想教育重视不够,无论是在教学内容上,还是在教育管理上,大多偏重于抓学生文化知识的教育,把法制和道德课放在无足轻重的位置上,有的虽然设了法制课、政治课,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在提高学生法制素质和综合素质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渐淡薄,思想道德水平日见下降。二是学校对学生的消极行为发现、制止不力,思想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缺少齐抓共管的风气。学校生活是群体生活,一些学生在家庭和亲人面前表现不出来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往往在学校和老师面前暴露出来,如欺诈行为、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异性交往不正常、不健康心理素质等,一些学校对此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没有把握好青少年学生特有的自尊心理、逆反心理,不重视教育、感化和挽救,或是教育感化方法单一,缺少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手段,这样,管理质量下降,管理效果降低,有过失的学生就会变本加厉地为所欲为,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原有的单一思维模式被打破,思想和价值观念倾向多元,对于思想活跃、接受能力较强、控制能力差、兴奋性高、易于冲动的未成年人来说,新事物对他们有更大的吸引力,他们接受知识和认识事物的途径不再单一。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影视、报刊、音像制品等多种渠道获得。在这些浩如烟海的文化产品中虽不乏优秀成分,却也包含了相当一部分不良文化,容易产生感官或心灵上的负面刺激,一些未成年人出于猎奇心理而深陷其中,他们特有的模仿能力又驱使其效仿其中的情节。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腐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加上一些媒体宣传导向存在误区,一些单位、个人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将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影视书刊推向市场,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适合青少年的健康娱乐、体育场所少之又少,有的收费不低,致使一些孩子去了他们不该去的地方,这些不良文化制品成了滋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5、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措施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浮在表面,措施落实不到基层,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既要抓住重点,又要有发展眼光,才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有青少年自身的问题,也有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我国目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故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群策群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1、及时矫正青少年犯错误前的心理状态。(1)不平衡心理。这是当前青少年犯错误前的一种主要心理状态。不平衡心理的产生与互相攀比及尊卑感等因素有关。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分析,有不少家境较好、从小有优越感、中小学成绩也很优秀的学生,当他们进入重点高中或重点大学后,面对来自各地的优秀学生,优越感变成了失落感,心理产生不平衡又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去适应环境,日积月累就容易形成心理疾病,严重时就可能走向极端。(2)逆反心理。这是对青少年有很大的消极影响的不健康心理。主要原因与“代沟”和教育方法不当有关。青少年与中青年人由于学识和阅历不同,在认识观、人生观方面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果成年人(家长教师等)一味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少年,尤其在教育方法上简单而缺乏耐心,批评多而鼓励少,甚至于实施惩罚,就会形成隔阂和“代沟”,激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3)孤独和空虚。

青少年的这种心态,主要是由于缺乏自身心灵成长所需要的关爱、友谊和情感而产生的。终日孤独而变得空虚,只好整日东游西逛,上网聊天或寻求其他刺激来满足心灵需要。这种生活方式很容易使他们受到不良事物的引诱而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应该及早地了解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这些不平衡的心理,委婉地和他们沟通或者通过心理咨询机构及时矫正青少年的不健康心理,尽量避免不幸的事情发生。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他们以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民族利益为重。其次,要用现代科技知识武装青少年的头脑,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科学的理性精神,要通过生活小事、日常琐事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他们从小学会处理个人与集体、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帮助他们正确对待金钱、权力、荣誉、地位和利益。

        3、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青少年良好心理素质的主要途径,也是实施创新教育的必要支持性条件。除了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及开展心理咨询外,通过各科教学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科教学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种教学过程中都包括着丰富的心理教育因素。教师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要考虑学生的心理需求,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并深入挖掘知识内在的教育意义,把人的知识、经验、技能转化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内化为学生的思想观点、人生价值观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我们应根据青少年成长的需要,通过不同形式对他们进行挫折教育。首先,要帮助他们正确看待挫折。同时要创设情境,让他们感受挫折,领略生活的艰辛和社会的复杂。通过转移、升华、补偿等方面,帮助青少年理智地走出挫折的阴影,从而锻炼培养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

        对青少年进行有效的人际关系教育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消除抑郁、焦虑、孤独等消极情绪的重要手段。第一,帮助青少年改变社交观念,不要把必要交往看作是浪费时间,而应看作是扩展视野、增强心理健康的必要手段;第二,帮助青少年扩大社交范围,形成立体良好的人际关系;第三,指导青少年多渠道交往,利用郊游、联欢、寒暑假、社会调查等加强交往实践;第四,指导青少年注意交往对象的筛选,注意与良师、益友、学者、专家、事业有成的人交往。在人际交往中学会换位思考,宽容待人。

        4、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对青少年施行适应性教育。青少年的心理调适能力是在社会实践中培养起来的。创造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让青少年在社会实践中增长见识,调适心理,把自己融入到社会中,培养协作意识,从而帮助青少年树立健康向上的心态。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还可以吸收青少年使其主动参与各项工作和活动。如负责组织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邀请相关专家来校讲座,组织心理教育宣传,进行心理问卷调查。这会使青少年在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

        5、政府的宏观调控。在1999年4月香港举办的“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的影响”研讨会上,与会者对政府的青少年媒体政策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修订有关条例、加强执法、成立一个有公众人士参加的监察传媒委员会以及要求传媒不可滥用新闻自由,建立公众对不良报道的公开投诉制度等。在我国,有关青少年媒体的政策问题近些年来逐步引起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及其创作、表演者,政府实行扶持、优惠或奖励政策(与此相对应的是对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者的打击和惩罚),为保护青少年不受传媒不良信息的侵害,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可能为青少年的媒体保护提供相对系统而完备的法制保障。

        6、社会是培育青少年成长的天地,应采取多种预防措施提高综合预防能力。为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社会、家庭、学校同抓共管。一是狠抓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明确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一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各部门通力配合联合行动,对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彻底清理歌舞厅、电子游艺室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二是加强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地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有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干部、团员和青年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地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教育,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三是在学校和社区中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在学校和社区中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四、结语。

        总之,青少年犯罪预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社会各部门都应积极参与,并根据转型时期的社会实际,不断探索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新思路、新办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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