渴望儿女成才,天下父母同心。尤其是当代,不少家长除了想方设法让孩子吃好、穿暖、不生病外,更多的是重视子女智力投资和开发,倾其所能让他们接受各种各样的补习和训练,“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但这种良好的愿望却往往收不到好的效果,这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家长教育观念的偏差导致家庭教育质量不高。
教育观念是指父母在抚育子女过程中所持有的有关儿童发展、对儿童发展的期望及对儿童教育的看法和认识,主要包括养育观、人才观、学习观、消费观。
一、养育观。指家长对抚养教育子女的基本看法,影响着家长的教育动机,目前,中国家庭的生育观呈现多元化倾向:有的家庭为国家、民族作贡献;有的为巩固家庭,把孩子当成夫妻感情的纽带;有的为了养老送终;有的为了传宗接代;有的为了享受天伦之乐。不同的生育观,影响着家长的教养态度和教养方式,为国教子的家长一般比较理智,对孩子比较宽容,教育孩子时比较民主;而为己教子的家长往往偏于专制,往往伴有明显的溺爱和保护。其中把孩子当成夫妻感情结晶的家长往往把孩子的行为表现和自己的脸面联系在一起,对孩子的要求往往过高;为养老送终的家长一心想把孩子永远束缚在自己身边,从而对孩子的行为横加干涉,限制过多;为传宗接代的家长往往重男轻女,轻视对女孩的教育;也有为享受天伦之乐的家长往往对子女不闻不问,任其隔辈人抚养。而那些希望通过孩子来实现自己没能实现的志愿的家长常常根据自己的志愿为孩子制定奋斗目标,并照此目标对孩子进行教育,根本不考虑是否适合孩子或孩子是否感兴趣,因而常违背孩子的愿望,强迫其学习,陷入“定向教育”的误区;为己教子的父母虽然十分爱孩子,但当孩子不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时,容易产生“恨铁不成钢”的消极情绪和失落感,从而粗暴地对待孩子,造成孩子不能很好地富有个性的发展。
二、人才观。指家长本人对人才价值的理解,而影响家长对子女成才的价值取向,也影响对其女子的期望。当前家长们的人才观比较普遍偏狭:(1)只承认当科学家、当歌唱家、当知识分子是人才,看不到人才的多层次、多样化。从感情上不承认各行各业出人才,不能接受自己孩子当普通劳动者这个现实。北京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家长对希望孩子将来从事职业类型主要有医务工作者、机关干部、大学教授等,而像厨师、美容师、农业人员无人问津。(2)只看到上重点小学、重点中学、考大学这一条途径成才,看不到业余大学、自修大学、函授大学等通过继续教育成才的多路径化。(3)看不到人才成才的四性:形成的双因性(先天和后天因素);发展的连续性;种类的差异性;表现的机遇性。家长对人才观的偏颇影响到家庭教育内容的选择,家长时间和精力投入的重点等,滋长了家长“智育第一”的错误认识,导致了家长教育中“唯智化”倾向的出现,使家长走入盲目聘请家庭教师以及家长陪读的误区,忽视了对人才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培养,造成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人才不多。
三、学习观。是指家长对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看法,当前一些家长的学习观往往存在着这样偏差,认为只有学习书本知识才是学习,其它都可以不顾,出现了只重视智育,轻视德育、轻视体育、轻视劳动,忽视孩子人际交往等倾向。即使在智育领域里,也有许多不正确的观念:(1)把知识与能力、智力等同起来,忽视孩子注意力、想象力、思维力、自控能力等方面的发展;(2)重视工具性学科,尤其重视孩子对数学、语文的学习,即使是课外学习,也把语数作为最主要的课程来安排。(3)让孩子提早入学,拔苗助长,忽视孩子学习习惯培养,自理能力训练,注意力锻炼等方面具有过程性的特点;(4)只盯着学习结果,不关心学习过程,认为分数是智育的唯一标准,只重视智力因素的培养,忽视了学习过程中属于动力系统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不正确的学习观使家庭教育走入不重素质重分数,粗暴施教的误区,导致孩子心理不健全,失去学习的兴趣、活泼的天性。
四、消费观。指家长对用于孩子消费上所持的态度,更影响着家长对孩子的投资意向和投资金额。随着家庭条件的改善,吃饱穿暖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吃好穿美”在一般的家庭中也不是过份的要求,不少家庭在孩子的物质消费中朝着高消费、超前消费、洋消费方向畸形发展,是什么原因使父母愿意自己勒紧腰带也要满足孩子的各种消费要求呢?(1)补偿心理:我从小受苦,不能让孩子委屈,我们当父母的辛辛苦苦的图什么,不就图孩子生活幸福吗?(2)攀比心理:我家经济条件又不是达不到,人家孩子有的我家孩子也得有,总不能让人家比下去;(3)物质投资代替精神投资:用优越物质条件促使孩子专心学习,只要学习好,什么钱都舍得花;(4)以物质换诚实:孩子缺钱,容易学坏,不短穿,不眼馋别人,在钱的问题上不犯错误。在乌鲁木齐对3-6岁幼儿家庭消费调查中表明:就孩子这些消费中,孩子的消费状况依次是吃、穿、玩,用在学习上的花销却少的可怜,家长消费的盲目性造成孩子消费超前,道德滞后。
综上所述,家长的养育观、人才观、学习观、消费观与其教育行为密切相关,教育观念上的偏差往往导致教育行为的不当,影响家庭教育的质量,那么家长应树立怎样的教育观念呢?《教育社会学》中的“适中”原理告诉我们:家庭教育的功效存在着一个“优势区间”如下图:
图中可以看出家庭教育因素作用在其优势区间内,其家教效果就达到了极限状态,否则就会削弱家庭教育功效。
一、家庭消费上的“适中”原理。
家庭消费过于贫困或过于优裕,都会影响家庭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过于贫困造成缺乏学习的物质保障,缺乏身体所必需的营养,将影响孩子的学习成就和身心发展;过于优裕易使孩子娇生惯养,使之行为懒惰,学习松懈,心理脆弱,导致孩子对人生观、幸福观、价值观的错误理解,使其身心发展不平衡。因此,过于富裕的家庭在对待其孩子的生活条件方面给予必要的节制,过于贫困的家庭要尽量满足孩子基本的生活和学习保障,做到再穷不能穷教育,再富不能富孩子。
二、期望水平上的“适中原理”。
家长对孩子的期望水平同样也遵循着“适中”原则,脱离孩子的实际水平一味追求高水平的期望不但不能奏效,相反,可能造成可悲的结果,因为长期处于高压状态的孩子,其精神状态经常处于高度的紧张和焦虑之中,泯灭了孩子活泼的天性,造成孩子心理逆反,身心俱伤。因此,家长要破除狭隘的人才观,根据孩子自身特点或实际水平,因材施教,因势利导。
三、关爱程度上的“适中原理”。
爱的不到位和过度的爱都对孩子的教育产生不利的影响,不论是学习上的关爱还是生活上的关爱都是如此,学习上的过度关爱、过度指导、过度督促,易摧毁孩子正确的学习目的,认为学习是父母的事,使孩子学习丧失兴趣,学习效率降低。家长在孩子学习上只是创设学习环境;适当提醒,当学习遇到困难时理智地鼓励孩子摸索规律,自查自改。当孩子品尝困难时要给予鼓励,建立自信。生活上的过度关爱(照顾过度、优虑过度、管理过度)往往造成亲子之间矛盾突出,关系紧张,易导致孩子“一个宝宝两个样”。总之,家长对孩子的关爱应是理智的、有分寸的,应符合于适中原理的爱,正如马卡连柯要求家长对爱的程度中定写道:“正如奎宁一样、正如食物一样,爱是要求有一定分量的”。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爱所特有的良好的教育功效。
适中原则支配着家庭教育功效的正常发挥,每一个孩子都有与别人不同的天赋、兴趣和个性,因此,家庭教育有奥秘但没有秘传。家庭教育的模式无定论,关键在于根据孩子的特点,因人而异、因材施教,自觉地避免走极端路线,使家长教育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教育社会学》
◆《迈向21世纪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优秀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