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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活法则潜移默化:不买事先没有决定买的玩具 (转载) 42期邹雨霞 

8年前 [01-20 10:20 周三]
让生活法则潜移默化:不买事先没有决定买的玩具
 
       很多家长经常夸孩子聪明,我们认为这样不好,我们经常关注孩子的其它一些方面如生活法则——不买事先没有决定买的东西。这个法则虽然很多成年人都觉得很难做到,但是如果家长们用心的话,2岁多的孩子就完全可以接受和理解了。
 
       对于很多家长来说,带孩子去商场购物中心都会有一定的心里障碍,尤其不敢带孩子去玩具、食品集中摆放的区域——要是孩子闹着要这要那,那可真是没辙呀!
 
       就算家长不想难为孩子、不计较钱、舍得给孩子买,其实也是弊大于利,因为孩子就会养成总想买东西、总也不满足、不珍惜买来的东西这类不好的习惯。孩子要什么家长就给什么、孩子就能得到什么,这是家长给孩子创造的一个生活假象和错觉,是家长在欺骗孩子——因为等今后孩子自己走向社会之后,是不可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
 
       比如有一次,我们要去商场给两岁多的女儿买彩笔,拿了彩笔之后女儿却又看上另外一个玩具,闹着一定要买。
 
       妈妈蹲下来和女儿说:“好孩子,我们今天来是专门买彩笔的,其它的东西我们不能买的。”
 
       “我还喜欢这个… …”女儿说。
 
       “好的,妈妈知道了。你可以在这里玩一玩,我们回家后再商量一下,下次再说。”
 
       “不!我就要这个!”
 
       “东西要想好了再买的。我们今天只能买彩笔。如果你还闹着要别的东西,我们就什么也不要买了,把彩笔放回去,然后大家一起回家。”
 
       “不好!”
 
       “那我们这次就买彩笔,其它的玩具下次再说,好不好?”
 
       “那好吧。”
 
       之后,我们家再去商场的时候,出门前就打好预防针:“好女儿,今天到了商场看到好东西了,不要又哭又闹好不好?”。到了商场之后,我们再一次提醒孩子:“如果看到好玩的玩具,你可以告诉爸爸妈妈哪个你喜欢,但是今天不能买,要下次再考虑买不买,好不好?”一直到我们感觉到孩子确实明白了,也愿意接受这个法则才进入商场。
 
       如果孩子不守这个法则,闹的非常厉害,我们也不会妥协。要知道,重要的是我们要培养和教育什么样的孩子,而不是我们的面子。如果我们家长在这种情况下总是担心别人说我们小气,那说明我们的内心才真正地贫穷。
 
       每次孩子闹了之后,一回到家,我们还会“旧事重提”,和孩子再次就在商场闹着买东西一事进行“较量”。
 
       我们会告诉孩子:“商场里有很多很多好玩具,而你只能拥有一个、两个,不能什么都要。你看爸爸喜欢汽车,也只能有一辆,也不能把外面路上的那么多汽车都要来呀!”
我们还会说:“孩子啊,要想得到你喜欢的东西,你要努力加油啊!多吃饭、自己吃饭、自己穿鞋、多多关心别人。你要是很努力的话,下一次我们就考虑给你买你喜欢的东西了。”
可见,教育孩子一个法则的时候,还可以顺便向孩子传授相关的道理,引导孩子朝着积极、健康负责任的方向去发展。
 
       大家可能意识到了,即使对于成年人而言,“不买事先没有决定买的东西”也不乏是一个非常实用的生活法则。它可以让我们一生节省很多钱,避免购买很多我们实际上并不需要的东西。想一想,我们一年有多少次这样的经历:我们去商场或路过商店,偶尔看到或者刚好有促销人员给我们介绍一种商品,我们感觉很喜欢很有用,产生了购买的冲动,结果就买了回去。回去之后一段时间发现,其实这个东西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么有用,或者干脆被闲置在家中的某个角落成为一个留着没用扔了又可惜的东西。
 
       如果我们遵守这个法则,当遇见我们喜欢的东西,尤其是那些比较昂贵的东西之后,我们可以仔细了解,然后回家降温——过几天再看看是否我们真的需要,它是否真的那么好。也可以和朋友们交换一下意见。如果确实觉得不错,那么真的前去购买了。我的经验告诉我,经过这个降温阶段之后,之少有60%以上的东西我们就不会再去购买了。
 
       当然,这个法则普遍适用于那些价格较高的大宗物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对于一些价格不高的东西也不用照搬这个流程,因为还要考虑思考和再次前来的时间成本。
 
       由此可见,从小培养孩子“不买事先没有决定买的玩具”,实际上我们是在潜移默化地培养孩子明白一个深刻又实用的人生法则。孩子掌握了这个法则之后将会受益终生,我们家长对于今后独立生活的孩子也就会更放心了。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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