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6~7岁时,随着语言的发展和知识经验的增长,抽象逻辑思维开始萌芽。从这个时期开始,孩子已开始依靠概念、判断、推理来进行思维了。其明显的表现为:对事物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表面现象上,他们常会捉出一些涉及到事物本质或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问题,而且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式。例如,在阴云天,孩子见到蚂蚁成群结队地爬行,孩子会问:“蚂蚁在干什么呀?”,“在搬家呀!”“为什么搬家呀?”等等,孩子还会根据自己的思考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甚至让人难以招架的问题。另外,6~7岁孩子还能结合生活中一些具体实例,理解和掌握抽象的概念,如“勇敢”、“有趣”、“团结互助”等。
6岁儿童的概括能力也得到长足发展,由原先根据事物的外部特征诸加颜色、大小等特征进行概括,发展到根据事物本质属性进行概括。
另外,幼儿对数的概念认识逐渐清晰。我国心理学者曾对3~7岁数概念和运算能力发展情况作过研究。其结果表明,幼儿数概念的发展是从计数开始,先是口头数数,按物点数,最后才能说出物体的总数。孩子在6~7岁时,通过学习,能数出100或100以上的数,进行20以内的加减运算。
对孩子进行学前的数学教育,将对孩子的智力发生有益的影响。家长可以利用生活中的各种机会,启发孩子注意事物的数量关系,使孩子逐渐对数学知识和数学活动发生兴趣。对孩子进行初步的数学教育的途径很多。比如,在游戏中进行数学教育,最能引起孩子的兴趣,孩子不感到丝毫压力和负担,学习效果十分理想。再如,儿童的数概念只能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形成。要真正理解高度抽象的数量关系,必须通过动手操作。孩子亲手对物体反复摆弄,就会发现蕴含其中的一些奥秘。因此让孩子动手操作物体,要比由大人讲,孩子听,背记的效果好得多。
应特别注意的是,不少孩子对数学知识的学习没有兴趣,于是有的家长就采用"物质刺激",或者打骂强制的方法,这不仅影响他们当前的学习质量,还会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家长要针对孩子兴趣选择学习方式,并经常变换学习形式,并且耐心地鼓励他们,及时肯定孩子的进步,树立孩子的信心,培养他们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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