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青少年成长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群体、多样化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借助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具备专业素养的社会化工作力量。
近年来,上海市政府每年购买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经费近5000万元。2015年,上海提出将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内的青少年社工专业服务按150∶1向来沪青少年延伸,并明确到2020年原则上按社区青少年与社工比例不高于100∶1进行配置。上海市还形成“社工+志愿者”的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太阳花”志愿者总队,形成一支固定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志愿者队伍。目前,共有注册志愿者2040人,累计开展服务45863人次。
为了保证社工队伍的稳定性,上海还建立了初、中、高三级青少年社工职业晋阶制度,以专业技能、专业年资和工作绩效为主要评定依据。目前,已有122名社工晋升为中级社工,占社工人数比例达26.5%。在薪酬设计上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2014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费用从人均每年6万元调整为8万元,社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达到30%,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稳定性。
南宁市一线社工按社区总数按照1∶1的比例配备,全市共计 252名,市级社工服务中心-城区社工办-社区社工站,社工总数为303名。南京市以每个街道不少于1人的标配,在全市选聘综治青少年事务社工,并形成队伍管理办法。
目前,全国青少年事务社工增长至5.4万人,成为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服务机构接近4000家,为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了支撑平台;服务青少年上千万人次,青少年社会工作从服务特殊青少年向惠及更多普通青少年延伸。
“问题导向+重点预防”——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因人施策
从2009年开始,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进一步聚焦。在全国范围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等5类群体被确定为重点工作对象并进行排查摸底,各级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掌握各类群体的总体数量和基本情况。
2013年8月开始的3年时间,分三个轮次,工作中心进一步下移。全国所有县级地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全面推进,以实现青少年犯罪重要数据指标逐年下降的目标。目前首轮推开的1085个县级地区已全部建立比较健全的工作机制,第二轮1192个县级地区推开工作正在进行。
社会上有大量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处于事实上的脱管失教状态,过去主要依靠工读学校开展教育矫治。近年来,工读学校大幅萎缩。目前,团中央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逐步强化专门教育。江西省在职业学校开设“阳光班级”,对有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半军事化管理关爱矫治。在16个县(市、区)建立了26个“阳光班级”,共招生1130余人,成功转化860余人。
各地在工作中对不同青少年群体因人施策:对于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通过学校和家庭配合起来进行教育;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通过专业力量乃至必要的强制力量进行教育矫治;对于闲散青少年,实现经常性联系,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帮助;对于流浪未成年人,重点抓好救助、打拐两个环节,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重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和心理阴影两个突出问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宁波市区建设区级“江东青少年成长辅导中心”及街道社区级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站60多家,打造12355“心灵花园”体验中心、阳光假日小屋等活动阵地15家,组建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化队伍80余人以及青少年事务社工等社会化工作队伍500余人,着力提升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能力和水平。
北京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分类指导,1650名法制副校长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全覆盖;未保公益律师171人,年开展法律援助500件,提供法律咨询近1万人次;青少年心理咨询公益服务团成员200人,年提供心理咨询近5000人次。江苏省仅2013年,就帮教重点青少年22903人,其中19934人得到转化,帮教转化率达87%。
选自http://baby.sina.com.cn/edu/2016-02-15/doc-ifxpmpqt1256064.shtml 【晓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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