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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学习体会

8年前 [02-27 22:32 周六]

山东省学前教育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3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我作为一名新进幼儿教师,很多的地方有不足、缺点。学前教育规定中说“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我认为这些都是我在幼儿园中要学习、要遵守的地方”。幼儿是拥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每个幼儿都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应尊重他们的人格、特点,让幼儿在玩中学。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还针对了幼儿园的管理、设置,以及教职工、经费、园务管理、保育教育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一个合格的幼儿园首先不能违背了《规定》中所要求的,还要在规定的基础上做得更好;一个合格的幼儿教师要遵守《规定》的内容,理解其含义,从而更好地把学习到的内容用在实际教学生活中。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的解读让我受益匪浅,我知道了办一座合格优秀的幼儿园不仅仅就是把它盖起来,有老师就可以的,要按照《规定》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当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不仅仅是爱孩子,还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遵纪守法,学习《规定》中的各方面知识等。

  人的一生都在不断学习中成长,年轻的我未来的路还很长,《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是我在工作中学习成长的一大步,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我一定会秉承着《规定》的思想理念,认真做好每一份工作。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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