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9月6日,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用一根旧拉链绞勒小龙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并就地挖坑埋尸,然后携带小龙的部分衣裤离开,准备伺机向小龙的父母实施敲诈。
同年9月17日,小龙的尸体被村民发现,连云港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东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始侦查。费小林只好放弃敲诈小龙父母的打算,但他却对公安机关的悬赏公告——提供破案线索奖励人民币2万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发财机会吗?2005年10月1日晚,费小林潜至当时受重点怀疑的小磊家,把小龙的牛仔裤扔进小磊家的猪圈。2005年10月7日上午,费小林趁和父母一起赶集的机会,单独来到一间公用电话吧,拨通公安机关悬赏举报电话,告知警方自己在小磊家的猪圈里发现小龙裤子的“线索”,并要求“案子破了后,一定要给我奖金啊!”
东海县公安局通过严格的排查,最终确认拨打电话的就是费小林。调查的结果,所有的犯罪线索和证据都指向了费小林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小少年。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费小林不得不交代了自己从预谋、准备到实施绑架勒索的全部过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费小林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竟还念念不忘悬赏,一直问办案人员:“案子现在已经破了,我能拿到你们的2万元悬赏金吗?”
因费小林作案时年龄未满14岁,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连云港市公安局经认真审查,依法决定对其收容教养。
(文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均为化名)
采访手记
文化传播切不可渲染暴力
谁能相信,这样一起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绑架杀人案件,竟是一名年仅13岁的农村少年所为,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在费小林身上都可以说是失败的。费小林的父母都是文盲,他们不知道未成年孩子接受学校教育既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他们的义务,当孩子提出不愿意上学的时候,因为家庭经济的贫困,他们默许了孩子的选择和决定;费小林所在的学校,对这个年仅13岁孩子的辍学,也没有采取必要的挽回措施,使年幼的费小林脱离了必要的教育管束。由于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认知事物、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费小林最终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感染,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本案中,费小林实施犯罪的动机和手段,均来自于电视台播放的一则绑架案。这无疑也给我们的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网络、电视、书刊等文化传播事业,对青少年有着不容忽视的启发和引导作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对待文化传播,严格加强各类传播媒介的审查和管理,绝不允许出现蓄意渲染色情、暴力,或可能传授犯罪手段细节的内容,以免毒害青少年,或者将他们引向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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