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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随想:关于格物

7年前 [10-04 00:07 周三]


关于格物


先说“物”。它与“知”相对应,格物致知的物,格物致知的知。所以,这个“物”不单单指客观存在的物品、物体、物质、物象,现象、行为,甚至主观的思绪、情绪等,凡是可以或需要被对待处理的对象,都在物的范畴。“知”通“智”,应从形而上的角度来理解。

再说“格”。至少可以分三个视角,根据境界而有不同。

其一,搁置、固定在那里。从纷繁复杂的对象中抽取、整理出要对待处理的特定对象,调动并集中主观意识“凝视”之。

其二,如果所要对待处理的是一群对象,就需要“分层”,理出轻重缓急,赋予序参量或权重,分析信息、意义和价值后,分别对待之。

其三,对象杂乱超出一时处理能力,则不妨“搁置”对“物”本身的思考,转而上升到“理”的层面来审视。这个时候已经暂时超越“物”。

简而言之,定格—分格—格外,可以理解成思维过程的不同环节或者角度。至于与“物”隔绝,则绝对不是本义。

 

突然想起,在自己读过的为数不多的关于《大学》的释义中,好像还没有这样的说法,遂赶紧把对“格物”自己的理解记录下来。思想还是有用的,只要不是照抄照搬别人的而是用自己的思维加工用自己的语言表述,总会成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内在依据。由此又想到家庭教育,“素养”应该是内化的“知”和外化的“行”和谐一致的结果。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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