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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热心人士”还是“挨宰人士”

17年前 [07-08 18:05 周日]

文/朱慧松

        据《天府早报》报道:成都的张女士打算把孩子送到附近的某小学读书,因为户口不在当地,学校称要交12000元的捐资助学费才能入学,于是张女士当即交了12000元的现金。一拿到收据,张就傻眼了,收据上交款人是“热心人士”,摘要一栏则是“捐赠款”。“就算捐给希望工程都还要留个名字嘛。”张女士很是无奈。
        对此教育局工作人员称,如果学校将缴捐资助学费和入学挂钩,是违规行为。
        所谓“捐资”顾名思义,是发自内心、自愿地拿出自己的钱财送给他人或单位。而张女士这个“捐资助学费”拿得心甘情愿吗?恐怕不言而喻。孩子要上这个学校就必须交这笔钱,倘若不交,孩子读书的事情免谈。也就是说,这样的“捐资”是带有一定的强迫性质的。家长是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这样又还能叫“捐资”吗?因此与其叫“捐资”不如说直接点就是收费,而“捐资助学费”不过听起来顺耳些罢了。
        退一步说,就算是张女士“财大气粗”,希望孩子就读的学校能建设得更加美好,想为学校发展做点贡献,愿意拿出这笔巨款来。学校接受了这样的“捐资”,就理应对人家表示感谢,至少应在单据上留个名,写清楚到底是谁捐的资吧!可只写上一个“热心人士” 算啥回事呢?要知道,百姓捐款给希望工程等公益事业,工作人员会反复询问好心者的姓名并郑重记录;就算是给一般遇困者捐点钱,受助者也会感激不尽,再三打听恩人的名字并铭记在心。学校如此笼统带过,还懂得起码的礼仪吗?站在张女士角度来说,其为学校“捐”了一大笔钱,最后连个名字都没留下,而被学校一概称为是“热心人士”,这个“热心人士”当得有点窝囊,倒有点像“挨宰人士”。
        莫非学校真是糊涂倒连基本的规矩都不懂了吗?恐怕不是不懂,而是装糊涂,玩弄文字游戏而大肆收费。试想一下,现在的“风声”如此之紧,学校自然是明白不能直接狮子大张口,而要给收费换个“马甲”。而“捐资助学费”多温柔、动听呀,反复是家长们的钱都多得没地方用,因此情愿捐给学校似的。既然是家长的钱没处使,愿给学校,学校当然可以“笑纳”,这自然就不算“乱收费”了吧?而写上“热心人士” 更是“高明”之举,这样没有留下家长的姓名,即便有关部门前来调查恐怕也找不出什么证据来,恐怕也只有不了了之了。
        平心而论,现在对教育乱收费查处的力度大大增强了。而在全国中小学中广泛推行的“一费制”,更是让百姓觉得根治这一顽疾有了良方。但善良的百姓恐怕是过于乐观了,“一费制”收的只是小头,还有名目繁多的种种费用冠以“捐款”“资助”等名等着家长掏,这才是大头。对于很多家长来说,这些“捐款”“资助”是不掏不行,甚至掏了也不给你留名。只可怜了家长们,钱掏得不明不白,“捐”了一大笔,最后还只是当了“无名英雄”,所谓的“热心人士”。
        看来实施“一费制”,家长的压力未必太大减轻,还有无数稀奇古怪的乱收费令其心惊胆战。这就要求主管部门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揭开种种乱收费行为的画皮,责任人该撤职的撤职、乱收的费用该清退的清退。也只有这样,家长们才不会成为“挨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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