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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的类型

15年前 [12-18 12:20 周四]
2008年5月3日  作者:  深圳离婚网  编 辑:fq101  出处:  本文已被浏览 350 次  


一.养育型
  父母的主要功能是养育子女,其他功能明显不足。这种亲子关系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下面几个:环境缺陷 父母之所以只能养育孩子,完全是环境的原因,有的父母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用于孩子的生活,即主要用于解决孩子的温饱问题,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教育孩子,让孩子形成优秀的品质。有的是由于工作原因无法教育孩子,但他们可以满足孩子的生活需要,如工作压力很大,没有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有的是由于家庭原因而仅仅完成养育孩子的功能,如单亲家庭,父母和子女的交往受到很大的限制。有很多父母之所以缺少对孩子的教育,主要是因为他们缺乏教育孩子的能力,即使他们有这方面的愿望,但是无法付诸实际。如父母文化水平较低,或有生理缺陷等。方式缺陷 现代社会中,这种缺陷的表现越来越明显。父母对独生子女的教育存在很多问题,他们认为,养育孩子是他们的责任,而教育孩子则是学校的任务,因此自己没有教育孩子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父母只将注意力集中在孩子的饮食上,改善孩子的生活条件,很少关心孩子的心理品质,很少考虑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二.财产拥有型
  父母将孩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可以对其任意操作。父母对子女有绝对的权威,可以凭自己的意愿和情绪对待孩子,如批评、指责孩子,指挥、命令孩子。他们的一个顽固的观点是:孩子是我的,我有随意对待孩子的权利。父母不考虑孩子的思想,不考虑孩子的情感,孩子的任何反抗都会使他们出现强烈的愤怒行为,孩子所要做的只能是服从。在这种关系中,孩子失去了独立和个性,成为被动服从的机器。
三.反向型
  正常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处于主导地位,是这种关系的支配者,决定着这种关系发展的方向。但是,反向型的亲子关系则相反,在这种关系中,子女处于支配地位,父母处于从属地位,所有的决定几乎都依赖子女,因为父母有强烈的依赖性,或在能力上有明显的缺陷。但是,由于子女的社会阅历很浅,思维也很不成熟,因此很容易出现判断失误,这必然给家庭带来很多问题。
四.冲突型
  亲子出现明显的冲突,父母攻击子女,子女反击父母。这种攻击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身体攻击:父母体罚子女,子女攻击父母;言语攻击:父母用强烈的言词责骂子女,子女也用同样的方式对待父母;心理攻击:父母用冷落、讽刺以及心理折磨的方式对待孩子,孩子则对父母表现出很明显的逆反行为,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来激怒父母,甚至通过犯罪等方式来报复父母等。
五.泛爱型
  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泛爱型的表现是非常突出的,具体的表现如下:过度保护 对孩子作较多的限制,如不让孩子外出,不让孩子和他人交往,不让孩子独立地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结果使孩子形成胆小怕事、抑郁的个性。完全赞赏 不论孩子做什么行为,父母要做的只是对孩子予以赞赏,很少对其做出是非评价。这样就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孩子做出正确的行为,父母给予鼓励和赞赏,做出错误的行为也同样给予鼓励和赞赏,因此孩子无法形成是非观和价值观,这不利于孩子个性品质的形成,而且易于使子女形成蛮不讲理、表现出强烈的攻击性的特点。
六.亚平等型
  亲子关系本来就是一种不平等的人际关系,亲子行为是一种不平等的人际行为。如果亲子之间表现出完全平等的关系,亲子就会表现出明显的问题,实际上这种关系也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子女的依赖性较强,而且子女必然表现出对父母的一种依赖性,如果父母无法使他们依赖,那么他们就会有突出的不安全感,子女心理容易出现问题。但是亚平等型是一种较有利于子女心理健康的良好的关系,其特点是这样的:父母在孩子的面前有一定的权威性,同时孩子也有较充分的民主。凡是要做出与子女有关的决定,都征求子女的意见。对很多问题,子女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对父母的某些做法提出反面意见。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基本平等,既有父母子女亲情,又有朋友之间的友谊。但是,在这种关系中父母起主导作用。在所有的亲子关系中,亚平等型是最健康的一种。亲子关系的好坏对子女影响很大。西方学者郝林的研究指出:不良的亲子关系会使孩子形成消极、回避的行为,严重者子女会患孤独症。斯特瓦特对有犯罪行为的人的研究表明,子女的攻击和犯罪行为与不良的亲子关系有关。我们1988年对初中生的调查研究也发现,不良的亲子关系会使子女形成扭曲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征,子女往往通过许多方式回避家庭,如撒谎、敌对父母等。三、良性亲子行为的形成
       很多研究都是已经证明,良性亲子关系是子女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因此通过一定的模式形成良性亲子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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