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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少年犯的黑色记忆

15年前 [07-04 22:16 周六]

报刊文摘2009年7月3日

 一少年犯罪团伙成员13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只有8岁

    《半月谈》第12期刊登记者高远至的专稿说,十几岁的少年,将要绽放的青春,永远地错过了花期。

    许多少年犯下的都是滔天大罪:杀人、纵火、强奸……以极其冷漠的态度和无比残忍的手段“回报”他们的亲人、老师以及这个社会。一些刑警在总结办案经验时这样说:赶到杀人现场,看到被害人身上挨了几十刀的,除了仇杀,基本都可判断出是青少年干的。

    震惊、愤怒、痛惜……也许你在听到这些少年的罪行时,会迸发出各种强烈的情绪,也许你会把他们想象为“另类”。但有谁走进他们的内心,倾听那些青春记忆——几乎全是黑色的记忆?

    2004年10月,新华社记者乔云华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入北京、上海、河北、四川、广东、辽宁、黑龙江、广西、湖北等地的一些未成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法院、学校、社区、乡村,对120多名少年犯的犯罪经历进行了深入采访,并写成一部书稿,将于近期由新华出版社出版。

    采访是痛苦的,乔云华经常彻夜难眠,有时悲从中来,禁不住放声大哭。甚至讲述都很艰难,面对半月谈记者时,他数次哽咽,不能自已——少年犯,究竟是怎样一个撕扯灵魂的话题?

 沉重:年龄越来越小,案情越来越重

    “我这几年采访少年犯,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犯罪低龄化日趋明显,且案情越来越严重。”乔云华说,他接触的最小的少年犯,只有9岁,参与抢劫,可孩子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你知道抢劫是犯罪吗?”乔云华问这个孩子。

    “不知道,我就是跟着他们(一起参与抢劫的少年)玩。 ”

    孩子逃跑的时候,被警察一把抓住了胳膊。“那一下,他的胳膊像要折断,我的心里一紧,赶快松开了。我问他几岁,他说9岁,我的眼泪止不住就下来了。我儿子12岁,他比我儿子还小。”这个警察后来告诉乔云华。

    如果说9岁还是个别,那么十三四岁的孩子作案,就屡见不鲜了。

    河北省一名县公安局长告诉乔云华,他们不久前打掉了一个犯罪团伙,40多人,其中14岁以下的竟有18人,有的是学生,有的辍学在家,有的是留守儿童。从2003年到2008年,这个团伙抢劫400多次,抢得现金、首饰、手机等财物共计70多万元。而且还绑架勒索,并致一人死亡。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

    “这已经是几年前的数据了,从我在基层的调查来看,目前这一情况并未得到遏制。 ”乔云华说,一方面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另一方面,案情却越来越重,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残忍。

    谁也不会想到,13岁的陈晨会杀害自己的3个亲人———奶奶、婶婶和堂弟。惨剧的起因非常简单,陈晨的妈妈与婶婶发生了争吵,陈晨认为妈妈受了委屈,决定替母报仇。

    “一个怕血的孩子,杀人却十分老练。 ”乔云华说,许多人都无法理解,才13岁的孩子,如何会策划谋杀。然而这却是事实。陈晨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来准备,买绳子、买手套、踩点,琢磨怎么下手。当婶婶进屋时,他用被子一下把婶婶盖住,然后拿刀一阵乱捅,28刀,结束了婶婶的生命。先后回家撞见行凶的堂弟和奶奶,也遭到毒手。杀人后,陈晨出奇的冷静,把3人都拖到床上,盖上被子,然后像没事一样回家。晚上,为了毁灭现场,又放火烧掉房子。

    办案刑警赶到现场,根据犯罪特征锁定的凶手年龄在35岁左右,20多天侦破毫无头绪。后来是陈晨自己说漏嘴,才使真相大白。乔云华初见陈晨时,仍然难以相信他是凶手——瘦瘦的,矮矮的,很文静,而且天真地说,不要把杀人的事告诉妈妈,怕她伤心。

    “你这些杀人的手段哪里学来的? ”乔云华问他。

    “看电视学的。 ”

    “知道杀人是犯罪吗? ”

    “当时只想出气,没想其他的。 ”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原调研室主任王成江与少年犯打交道已经30年。他告诉乔云华,像这样的恶性案件,如今正越来越多。“上世纪80年代初,青少年犯罪也曾一度猖獗,可那时候也就是打、砸、抢,案情远没有现在这么严重。犯罪的年龄也在下降,那时基本在十七八岁,现在犯罪年龄已低至十四五岁。 ”

 震惊:犯罪毫不在乎,毫无悔意

    几乎对每一个接受采访的少年犯,乔云华都会问同一个问题:你后悔吗?

    有的反问:后悔能减刑吗?

    有的回答:反正判不了我死刑。

    有的说:我后悔。可脸上还带着笑容。

    8个少年在一个派出所附近,把一名无辜者捅了18刀。乔云华问他们犯罪的原因,他们竟说是“为了练习作案的胆量”;问他们是否后悔,其中3个少年犯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那个人当时就不该反抗。

    另一个团伙杀人案,3个凶手,都是十六七岁。当法官宣判3人十几年徒刑的时候,一个少年竟扭头冲着他的同伴笑了一下。乔云华了解这种情况后,就问他:“听到判决,你怎么还冲着同伴笑? ”

    少年犯的回答让人震惊,“我之前叫他杀人,他不来,我就告诉他,杀了人也死不了,结果我说得没错吧? ”

    “你就没想到被害人的痛苦?他临死时候的眼神,你忘了吗? ”乔云华又问。

    “没有忘,我还常常梦到。可是谁叫他要钱不给,还反抗? ”

    乔云华说,在他采访的120多名少年犯中,像这样对犯罪毫无悔意的有很多,尤其是刚刚被抓,或者尚在审理,还没有进入未管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的。

    “如果给你3天自由,你会干什么?”乔云华曾问一个判刑18年的少年犯。

    孩子“扑通”跪在地上,哭着说:“叔叔,为什么是3天,而不是18年? ”他以为乔云华能决定他刑期的长短。“那时候他是真后悔啊,可是这种后悔,往往是因为自己遭到惩罚,而不是因为犯罪本身。对给别人带来的伤害、痛苦,许多少年犯仍然没有深刻的认识。 ”

    与犯罪后的毫无悔意相对应,是犯罪时的毫不在乎。 “一个16岁的孩子邀集同伴杀自己的奶奶,杀了三个半小时,你相信吗? ”乔云华问记者。

    孩子名叫刘全,一天回家太晚,遭到奶奶训斥。奶奶说:以后还这么晚,就别回来了。因为刘全是随妈妈改嫁过来的,奶奶不是亲的,听了这话一气之下就出了门。刚好碰到两个要好的哥们,说起这件事来,哥们说:走,一起去教训教训她,替你出气。

    3个孩子回到家,把灯关灭,对奶奶先是打,然后用刀捅。捅一刀,歇一下,然后玩、抽烟、聊天,奶奶一叫,又捅一刀。整整三个半小时,捅了70多刀。后来警察赶到现场,发现满屋都是血。

    “她是你奶奶啊,怎么下得了手?”乔云华问刘全。

    “当时没考虑别的,就想出气。 ”

    “这么长时间,奶奶没有求你住手吗? ”

    “她求了。她说,孙子,你放过奶奶吧,奶奶以后再也不骂你了。奶奶平时挺疼我的,后来我也不想杀了,可是两个哥们是我叫来的,他们来帮忙,不肯停手,我怎么好意思叫他们停。 ”多么难以置信的回答!可反映的却是少年犯一种普遍的心态——对犯罪毫不在乎。一个未管所曾经做过一项调查,有500名少年犯参与,结果超过400人表示,作案时,他们不会顾及受害人的感受。在四川、在上海、在北京……记不清多少未管所的管教向乔云华说起,现在的许多孩子,自私得可怕,你动他一根毫毛,他就敢把你毁灭。“许多少年犯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极端自私,对他人生命极端漠视。”乔云华感慨地说,这或许正是他们犯罪时毫不在乎的原因。

担忧:少年犯罪数量惊人,有蔓延之势

    “近几年伴随着中央、各级政府加大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工作力度,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势头已得到了一定遏制。但我们看到可喜一面的同时,还得警惕这样一个问题,这些‘在册’的少年犯或被教育后释放,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些受了他们影响的‘问题少年’又有多少?”乔云华说。

    对于这个问题,一名从事了20多年未成年犯教育管理的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在多年调研的基础上做出了 “两个1∶0”的估测:以他这个未成年犯管教所里在押的2100名少年犯计,触犯刑法的青少年应是这个数目的10倍,也就是1000人(没进未管所的被“消化”在学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如批评教育、免予起诉、判缓刑等);还有个“1∶10”,即受这些犯罪者影响的青少年又是他们的0倍,也就是说有21万青少年已受到了犯罪的感染,假如遇到犯罪诱因,他们就可能成为新的犯罪者。

    “我不敢说这名所长算的比例就那么准确,但他讲的少年犯罪严重性和感染性,在我多年的采访中确实得到了求证。 ”乔云华说。

    乔云华曾经采访一个少年犯,只有15岁,却强奸了两个女孩,一个12岁,一个7岁。乔云华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

    “我从网上看到的,想试一试。 ”

    “你身边还有人上黄色网站吗? ”

    “我们有十几个人,经常在一起交流。他们也想找个机会试一试那个事。其中有个同学与他的表妹做了(指强奸)后,他家赔了些钱就了了。另外一名同学对邻家一个小女孩做那事时被打折了胳膊。 ”

    乔云华突然感到恐惧,他知道,犯罪的虽然只有一个孩子,但同样的危险却潜藏在一群孩子当中。

    “青少年犯罪如果还不能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像英国被卷入‘骇人’的青少年犯罪浪潮、美国的青少年犯罪似瘟疫般地从城市中心向郊区迅速蔓延的现象就可能在我国上演。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乔云华说。 (陆廷鹤摘编)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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