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二00五年四月十日)
一、 培养目标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学校是提高家长素质、提高家教水平的重要阵地。培养目标是:提高家长为国教子的责任感,使未从事过教育的家长掌握初步的教育孩子的科学办法,以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配合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
二、 学制
家长学校分为幼儿家长学校、小学生家长学校、初中生家长学校、高中生家长学校。小学家长学校在现阶段又分为初、高年级两段。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家长学校的学制均与幼儿、学生在校(园)的学制同步。高中家长学校学制为一年。
三、教学
1. 各级家长学校每年教学总时数原则上为:城市12课时左右,农村8课时左右。
2. 各级家长学校每学期上课原则为2次以上,每次1.5—2小时。
3. 开展各类咨询活动所付时间均可折算为教学课时数。
四、考试考查
为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教学效果,家长学校要建立必要的考试考查制度。家长学校的学员按学制学完规定的教材,即可进行考查: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家长进行书面问答考试,以开卷考试为主;对具有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家长进行考查,考查方法是开座谈会和教师提问。
五、实施要求
1. 家长学校要对课程计划做出全面安排,明确要求,使每个学员都明白,以利于学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也利于学员主动积极参加学习。
2. 家长学校的教学班,一般要按照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生的教学班为教学班进行教学,也可将同年级几个班合为教学班进行教学,但人数不宜太多。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和个案指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安排参加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