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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家长学校规范化文件的通知

17年前 [03-11 23:01 周日]
闵行区妇联、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家长学校规范化文件的通知
闵行家庭教育现代化 发表于 2006-1-13 20:06:00 阅读全文(56) | 回复(0) | 引用通告(0) | 编辑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的工作,不断办好家长学校,改善传统落后的家庭教育,提高广大家长学习和掌握现代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与技巧,减少和避免家庭教育恶性事件的发生,现将《闵行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试行条例》《闵行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课程计划》《闵行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教学大纲》等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我国教育的三大支柱,三者缺一不可。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各中小学、幼儿园应站在教育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树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一体化的观念,主动思考、配合、引导和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基础较好的学校,更应有超前意识,舍得在抓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上下功夫,抢占“三教结合”的制高点。
        二、推动家庭教育发展,应采取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要在抓好实验班的基础上,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并要将工作落到实处,讲求实效。
        三、低收入职工家庭的家庭教育、单亲家庭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教育的薄弱环节,应给予更多的关注。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探索其特点和规律,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促使各种类型的家庭教育共同发展、全面提高,推动家庭教育现代化不断深入发展。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的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开展家庭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领导,学校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分管家长学校工作的部门要主动工作,按照文件精神,对本家长学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分析形势,肯定成绩,实事求是地找出缺点和差距,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并要求将检查情况和打算,在2005年6月以前报区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附:《闵行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试行条例》
              《闵行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课程计划》
              《闵行区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教学大纲》

                                                                       二00五年三月十日

石宣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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