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富 金瑜 杨艳云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
一、研究目的和程序
1.目的
本研究以参加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六一儿童免费智力测试”的124名儿童及其家长为研究对象,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分别实施不同的智力测验,然后对未看到测试结果的家长进行问卷调查,要求家长对自己孩子的智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采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试图发现家长对儿童智力的评价与儿童智力测验结果之间的相关程度,以期能为智力测验的正确使用和家庭教育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2.方法
(1)被试以参加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六一儿童免费智力测验”的168名儿童为初步的被试,他们来自师大幼儿园、师大附小、师大二附中、梅岭中学、曹杨二中、云岭中学等,其中最大的为13岁,最小的为5岁。
有效被试:实际反馈回来的调查问卷为126份(男生67人,女生59人),其中参加CRT测试的61人,参加GITC测试的65人。
(2)材料
CRT量表:华东师大心理学系李丹、陈国鹏等修订的瑞文测验联合型(CRT),是一种非文字型的智力测验,可以测量一个人的一般智力。对于书面言语发展尚未完善的学龄前和学龄儿童是适合的。该量表的信度为r=.95,效度为r=.56。
GITC量表:由华东师大心理学系金瑜博士编制的团体儿童智力测验(GITC)是一个与个别施测的韦克斯勒儿童智力量表(WISC-R)相似但可以团体施行的测验,它由言语量表和非言语量表两部分构成,最佳的适用年龄范围9-16岁。该量表的信度为r=.90,故度为r=.64。
家长对儿童的能力评价自编调查表:主要涉及智力水平、口头语言能力、书面语言能力、动手能力、完成作业的速度、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业成绩等方面。分5级评定,1为差、2为中下、3为中等、4为中上、5为优秀。
(3)结果处理程序
智力测试:将所有的被试按年龄分为两组、5—9岁为一组,实施CRT测试,9—13岁为一组,实施GITC测试。
问卷调查:以问卷的形式调查家长对儿童智力水平等方面的评价。
统计处理:严格按照各自的常模算出CRT和GITC的测验结果,得出被试的IQ智商。为了方便分析和统计,参照CRT和GITC的智力分类标准(两者的分类标准是一致的)对被试的智力分数进行5级分类,将优秀(120-129)和极优(≥130)合为优秀级,将边缘及以下的合为差级(因为被试皆来自普通学校,智力落后的可能性极小)。因此,1Q的5个等级分类如下:
120以上 5级 优秀
110-119 4级 中上
90-109 3级 中等
80-89 2级 中下
79以下 1级 差
二、研究结果
1.儿童智力水平与家长评价的一致性程度
表1的结果表明,有43名儿童所测得的智力水平与其家长评价完全相符,占总人数的35%,表中斜线下方的为被高估的被试人数,斜线上方的为被低估的被试人数。通过简单的计算,可以得出被低估的被试有65人,占总人数的50%,被高估的被试有18人,占总人数的15%。
从表2中可以看出,智力水平为2级的有60%被高估,智力水平为5级的有84.6%被低估,而智力水平为3、4级的被高估和低估的比率相对较小,这说明家长对智力偏差和优秀的孩子估计不足,而对智力水平在中等和中上的孩子估计相对较准确。这也说明一点,家长较易接受智力中等的孩子。
2.家长对儿童智力评价的性别、年龄差异比较
表3和表4的结果表明,家长在对儿童的智力水平进行评价时,不存在性别和年龄的差异。
3.家长对儿童智力评价与对儿童其它方面评价的关系
表5的结果表明,家长对儿童智力水平的评价与对儿童的口头语言能力、书面语言能力、动手能力、完成作业的速度的评价有极其显著的相关(P〈.01),而与对儿童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的评价无显著性的相关(P〉O.05)。这说明家长在对儿童智力水平进行评价时,主要凭借的是儿童的外显能力如语言能力、动手能力、作业速度等方面,而忽视儿童的一些非智力因素如学习态度、学习习惯
三、讨论
1.家长准确评价儿童智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研究结果表明,有65%的家长对儿童的智力水平的评价与智力测验的结果不相符合,这个数字确实令人震惊。造成评价不准确的主要原因在于家长对智力概念理解的偏差,从目前最常用的智力测验的角度来看,智力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包括言语智商和操作智商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又是由多个更小的方面构成,在评价儿童的智力水平时,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而不应“以偏概全”。很多家长认为孩子早识字、早上学、学业优秀、能言善辩就是“聪明”,因此过早也过分地强调孩子“多能”,给孩子安排了五花八门的学习内容,弹琴、画画、学外语、练书法、背诗词、解数学题……,压的孩子如牛负重,即使是周末和假期也不放过;而有的家长则因为孩子学业成绩不好、平时反应不太敏捷而贴上“不可救药”的标签。由于家长对儿童这种认识的片面性,就必然使得他们的家庭教育失之偏颇,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家长正确评价儿童的智力水平是非常重要的,准确的评价有助于对儿童产生一个恰当的期望水平。家长的期望对儿童一生所起的作用是难以估量的。有研究表明(黄佳芬,1988),家长的期望对儿童的学业成绩有明显的影响。罗森塔尔效应(Rosenthal's effect)不仅存在于学校班级里,家庭中也同样存在着这种效应。解决准确评价孩子智力水平的最好办法是将智力测验的结果与家长的评价相结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智力测验的结果也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误差,如噪音、光亮程度、儿童的身体状况、动机等均可能会使测验结果不能准确地反应出儿童的真实水平;而且,不同的智力测验,由于编制所依据的智力理论不同,所考核的侧重点不同,测得的结果也就不尽相同。因此,家长要正确评价儿童的智力水平,不光要参考一次智力测验的结果,而应参考多次(多种)测试的结果。
2.家长对儿女智力评价所凭借的方面
当我们对一个事物进行评价时,不仅要参考事物的外在表现,更应透过现象以求看清本质。同样.家长对儿童智力水平的评价也需要透过孩子的表现探求它的真正原因。但在事实上,很多家长并没做到这一点。在本研究中,我们发现家长对儿童智力的评价与对儿童的言语能力、动手能力和完成作业的速度的评价有极其显著性的相关。同时还发现,家长对儿童的智力评价主要是依据儿童的学业成绩。由于所有被试不是来自同一学校,所采用的学业成绩也不是来自某一标准化考试.因此无法对所有的被试以同一种标准进行学业成绩与家长评价的分折统计,现枚举一些个案来说明这个问题。
表6 家长对儿童评价的个案
正如表6所显示的,家长对孩子智力水平的评价主要是依据学业成绩。诚然,成绩好与智力水平高的关系十分密切,但过并不意味着成绩好的孩子其智力水平一定高;同样,孩子的成绩低也并不意味着智力水平一定低下。要正确评价孩子的智力水平,单凭学业成绩这个维度是极为不够和武断的,这个道理前面已经说得根清楚了。
从表5还可以看出,家长对儿童智力水平进行评价时,忽视了儿童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对一个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性现在已广为人们接受。我国心理学家林崇德(1992)认为:非智力因素(包括兴趣、需要、动机、情感、意志、性格、气质、态度等)在智力活动中对智力的发展起动力作用.定型作用和补偿作用。也有研究表明(邵瑞珍,1988):IQ再高的儿童,如果学习不努力,不可能取得与他们IQ相应的好成绩,相反,儿童的IQ水平一般,但他能刻苦努力学习,其成绩可以超过他的IQ水平。因此、家长应该重视儿童的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发展儿童广泛的兴趣、锻炼儿童健全的人格,养成儿重良好的习惯,成为真正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
四、结论
本研究的结果表明:(1)大部分家长(约65%)对儿童智力的评价与儿童智力测验结果不相符合;(2)家长对儿童智力进行评价时,侧重于儿童的学业成绩、言语能力、动手能力、完成作业的速度,而忽视儿童的学习态度和习惯;(3)家长对儿童的智力进行评价时不存在性别和年龄差异。
参考资料:
1.金瑜:《团体儿童智力测验(GITC)编制报告),《心理科学》,1999年第2期。
2.李丹、陈国鹏等:《瑞文测验联合型(CRT)中国修订版手册)。1989年。
3.张履祥:《学业成绩与智力和人格特征的相关研究),《心理科学通讯》,1990年第5期。
4.刘明、金瑜:《运用多种智力测验探查学生智力的比较研究》,《上海教育科研》,1997年第7期。
5.宋广文、于新平:《影响中小学教师评估学生智力水平的因素的研究),《心理发展与教育》,1995年第3期。
6.皮连生:《智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
7.林祟德:《智力活动中的非智力因素》,《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92年第4期。
(文见《上海教育科研》199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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