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会谈技巧?
(1)会谈前最好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便有所准备。
(2)会谈的场所应安排得安静、舒适,并有一种隐密感,使案主能够在安全、舒畅的环境中自由表达。
(3)个案工作者在会谈中应注意自已的仪表及举止。
(4)每次会谈的时间保持在45分钟之内为妥,可以有伸缩性,但应尽量避免过长或过短,过长有疲劳感,过短则很难深入了解问题。
(5)会谈的目的要明确,每次会谈的内容必须有衔接。每次的会谈都受到前次会谈的影响,故会谈时应考虑到前几次会谈的要点,并将其连贯到目前的会谈中。
(6)对病人及其家属谈话时,一方面要谦虚谨慎、态度和蔼,另一方面又要坚持原则、注意政策,讲究谈话方法,及时记录在案。
(7)个案人员必须具有仔细倾听的能力和耐心,同时主动地、有选择地了解案主表达的信息,还应善于体会案主谈话隐含的内容或弦外之音。同时,还要运用支持的技术,直接影响的技术,解释的技巧,描述与疏通的技巧,以及敏捷反应性讨论的技巧和环境改变的方法,使案主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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